「黃昏戀」難偕老,到底難為了誰?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黃昏戀」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許多單身老年人有緣夕陽「牽手」,享受著「與子偕老」的美好晚年生活。但是,調查后發現,老人的「黃昏戀」,有甜蜜也有苦澀,再次走進婚姻的老人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惑。情感之外,財產處置、子女態度等因素,都是繞不過去的坎。導致不少再婚老年人選擇「結而不婚」,有些則再次過上單身生活。

夕陽「牽手」,如何偕老?老人再婚難在哪裡?怎樣才能讓「黃昏戀」有個好結局?

老人再婚易受子女干涉 「黃昏戀」變成「地下情」

「黃昏戀」和年輕人的戀愛剛好相反,年輕人戀愛,要徵求父母同意;老年人戀愛,要徵求子女同意。

有一位著名的作家曾經描述過老年人的愛情,就如老房子著火,燒起來沒救。先被灼痛屁股跳起來的是子女——對方是什麼人?有沒有子女?財產怎麼處置?被騙了怎麼辦?第二個被燙著的是親友——這一把年紀不安享晚年,還想找對象,人老心不老……簡直是千夫所指。當事人的熱情被兜頭幾瓢冷水澆下,自然不敢再造次。有含淚告吹的,有遮遮掩掩轉入地下的,有找人說情做思想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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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阿姨,62歲,因為丈夫去世得早,這麼多年來,與女兒相依為命。去年,劉阿姨經別人介紹,認識了單身的李大伯,雖然李大伯比她大6歲,但是相處之後,劉阿姨發現,李大伯是一個文化人,很有內涵,兩個人在情投意合下,很快就走到了一起。

然而,李大伯的子女知道這件事情后極力反對。他們給出的原因是,李大伯是一名離休幹部,平常有穩定的離休工資,他們擔心劉阿姨是因為貪圖李大伯的錢,才跟李大伯在一起。李大伯的子女甚至放話給劉阿姨,要嫁給他爸爸可以,但是別指望以後能給她養老。在李大伯子女的強烈反對下,兩人最終還是選擇了分開。

今年65歲的陳大伯,幾年前妻子病逝后,一直沒有再談婚戀。陳大伯身體健康,人緣也很好,平常經常有人會幫他介紹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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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陳大伯經常在一起鍛煉的林阿姨脾氣好,長相也端莊,身邊的朋友都知道兩人互有好感,猜測他們肯定會走在一起。沒想到真到有人說親時,陳大伯卻婉拒了。

其實,陳大伯在一個人獨處的時候,也覺得孤單,想要一個人在身邊說說話,但是陳大伯看到身邊有些再婚的老人,跟自己的子女關係都處得不是很融洽,而且經常會鬧矛盾,所以陳大伯寧願自己忍受孤獨,也不想給子女們添麻煩。

在調查中,發現阻礙單身老人找對象的原因,主要包括從一而終的傳統觀念影響,覺得再婚再嫁不光彩,怕背後有閑言碎語,老人的經濟條件,身體狀況等,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子女不願意也不接受。

百度曾開展了一個全民話題的投票,話題是單身父母「黃昏戀」,你會支持嗎?在參與投票的84181人中,有85%的人選擇了會支持,他們認為少年夫妻老來伴,人老了,最需要的是一個知冷知熱的伴兒,失去愛人的孤獨,子女彌補不了,父母遇到可以相互扶持走完餘生的「黃昏戀」,當然支持。而剩下來的15%則選擇了不會支持,這些人認為子女都希望父母能夠對彼此從一而終,接受單身父母「黃昏戀」,總覺得愧對另一方,況且父母年事已高,有子女相伴左右,安安分分養老,何嘗不是天倫之樂。

而在現實中,反對父母「黃昏戀」的子女除了上述的原因以外,還有就是怕父母再婚後,對方會侵佔自己父母的房屋、財產等,損害自己的利益。再者,有些子女會擔心父母再婚後,要贍養兩個老人,會加重自己的經濟負擔。

一些老人為了既不影響子女,又能有個老伴解憂,就採取了一種折中的方式:那就是在一起生活而不領證結婚。還有的就是保姆跟老伴兼顧,平時住在一塊照料生活,由一方給另一方固定的報酬。單身老人的「黃昏戀」,變成了「地下愛情」。

來之不易的「黃昏戀」修成正果後有甜蜜也有苦澀

據相關資料顯示,隨著我國老年人口的不斷增多,60歲以上老年人再婚率不斷提高,而老年人再婚後又離婚的比率近年來也呈上升趨勢,且幅度較大。有相關機構也曾做過調研,發現「老年人再婚」呈現出離婚多、和好少、婚齡短等特點。

在調查的過程中,發現再婚老人的離婚,很多與雙方子女有直接關係,除了財產原因外,子女情感上的排斥也是主要原因。再婚老人絕大多數都有子女,重組家庭改變了原有的家庭結構,不論是老兩口單獨生活還是和一方子女共同生活,常常產生新的矛盾。有的再婚老人雖與一方子女共同生活,但被視為外人,不堪冷遇或虐待,不得已再次離婚。也有一些子女對老人再婚干預阻撓;有的不願與繼父或繼母相處,更不願意伺候繼父繼母。

陳大伯和葉大媽的「黃昏戀」,就是被雙方子女冷漠的情感撐開裂痕的。

陳大伯婚前有三兒一女,葉大媽有兩個女兒。兩年前兩人說服了很多親友之後,終於登記結婚。本以為兩個人從此可以相守終老了,但漸漸的兩人發現,跟彼此的子女都有很強的陌生感。

兩人被送到養老院后,這種疏離感更強了。葉大媽說,有時候,陳大伯的子女來養老院看他,連吃頓飯都不請她一起去。和陳大伯結婚兩年來,他的子女從來沒有叫過她一聲「媽」。

有一次,葉大媽中風住院,幾萬元的醫療費里,有一半是陳大伯拿自己的積蓄墊付的。出院后,陳大伯的三個兒子居然向葉大媽要回陳大伯出的那部分醫療費,葉大媽的兩個女兒覺得葉大媽嫁到陳家了就堅決不退,雙方越鬧越僵。子女的冷漠態度讓兩位老人對這段原本來之不易的姻緣心寒不已,一個月後,兩人的婚姻也走到了盡頭。

儘管「黃昏戀」難免各種矛盾,但也不乏相處和諧的老年再婚夫妻。

許大爺今年70多歲了,十幾年前老伴過世,常年獨居的他一直生活得很孤單,於是在家人的支持下,他多次託人介紹老伴,還去婚姻介紹所,去外地相親,為此還鬧了不少笑話,甚至被騙走了一些錢,吃了一些虧。

不過還好,前幾年,許大爺遇上了60多歲的王大媽,王大媽曾經在村裡干過婦女工作,生活上是一把好手,性格上也是大大咧咧,跟許大爺在一起后,兩人很是投緣,許大爺脾氣不好,王大媽總是笑臉相迎,漸漸地也磨合了兩人的關係,很快,在子女的祝福下,兩人領了結婚證。

考慮到老年人生活的特殊性,許大爺提前寫好了遺囑,想把自己名下的這套房子寫給王大媽,作為她晚年的依靠。他的子女很是贊同,平常還經常給王大媽生活費,讓王大媽感受到了一家人的溫馨。

老人婚前可做財產公證子女應該理解老人的戀情

「黃昏戀」來之不易,那麼怎樣才能讓「黃昏戀」有個好結局呢?

在調查的過程中,發現老人再婚,常見的煩惱是財產糾紛,因為一旦結婚,如果一方過世,另一方就有權繼承財產,這也是子女不願意老人再婚的主要原因。

「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根本原則,這個原則適用於任何人,老年人當然也包括在內。」同時,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也規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

而對於子女因為財產問題阻礙老年人再婚的情況,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和老年人的財產自由都是老年人自身的權利,與子女無關。老年人的婚姻自由與老年人再婚後的離婚率高、財產分割複雜等沒有必然聯繫,婚後會產生的麻煩不能成為限制老年人行使婚姻自由權利的理由。子女以財產有可能流失、有可能被他人分割為理由而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或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干預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在倫理上也是不孝順的。

老人為了避免婚後財產糾紛,最好做婚前財產公證,用協議約定好財產的處理和繼承。這樣可以讓各方安心,而且當一方不想履行義務時,這些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也能起到一種約束的作用。

另外,當前社會上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單身老人渴望找伴的心理騙婚騙財,老人往往容易上當。如有財產公證和協議,就可以防止這種騙局。

對於老年人來說,精神空虛是最為可怕的。作為子女來說,即便是能常回家看看,也無法做到無時無刻地陪伴,獨身老年人最怕下雨、天黑及過節,因為這些時候,他們無法與鄰居在一起找樂,也沒有子女的陪伴,只得一個人守在空蕩蕩的房間里,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心裡的苦悶可想而知。所以老人再婚不單限於婚,關鍵是在於「養」,從某種意義上講,「黃昏戀」是一場養老式的婚姻。老年人再婚對晚年生活有著積極的影響,良好的婚姻能大大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同時也省去了子女的操心,對子女來說也是一件好事。無論從生理還是心理的角度來講,再婚對老年人的健康都是有益的。

很多獨居老人之所以因為子女不同意而放棄婚姻,從心理的角度來說,他們也是怕執意結婚,與子女關係鬧僵,將來失去子女的關愛,失去安全感。所以作為子女應該從老人的角度出發,理解老人,支持他們再婚,這也是一種孝心。「因為老年人再婚,是一種互助養老的方式,老年人的愛體現在生活中,互相照料、慰藉、供給,也是對子女的一種減負。對於獨居老人來說,幸福不是富貴,而是夕陽下牽手。幸福其實不難,能有一個人時刻陪在身邊,當話伴、飯伴、玩伴,這樣的晚年生活才能過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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