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紹興市越城區徵收土地,共計1170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浙江省人民政府於2018 年 01月19日作出批複,同意紹興市越城區徵收土地方案。共涉及4個村莊,分別為稽山村、靈芝村、快閣村和府山街道辦事處,徵收集體土地總面積11.9405公頃。

  其中涉及到稽山街道稽山村的征地面積0.5738公頃。徵收土地位置:東至道路,南至稽山公寓,西至空地,北至稽山公寓。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根據省政府批准文件,征地補償按照《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紹興市越城區行政區域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的規定,合計總征地補償費49.9206萬元。

  靈芝街道靈芝村的征地面積2.7423公頃。徵收土地位置:東至靈芝小區,南至蕭曹運河,西至31省道,北至朝皇路。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根據省政府批准文件,征地補償按照《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重新公布越城區行政區域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的規定,合計總征地補償費238.58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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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山街道快閣村的征地面積8.4579公頃。徵收土地位置:東至居民區,南至鑒湖,西至紹漓鐵路,北至快閣苑。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根據省政府批准文件,征地補償按照《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紹興市越城區行政區域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的規定,合計總征地補償費861.5679萬元。

  府山街道辦事處的征地面積0.1665公頃。徵收土地位置:東至居民區,南至鑒湖,西至紹漓鐵路,北至快閣苑。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根據省政府批准文件,征地補償按照《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紹興市越城區行政區域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的規定,合計總征地補償費19.9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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