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鑒》傷科用藥特色

《醫宗金鑒·正骨心法要旨》「器具總論」中云:「跌扑損傷,雖用手法調治,恐未盡得其宜,……制器以正之,用輔手法之所不逮,……再施以藥餌之功,更示以調養之善,則正骨之道全矣。」強調內治與外治並用,手法與方葯並施。

《正骨心法要旨》中載方 91 首,其中含湯、散以及丸劑等內服方 59首,膏劑、散劑、栓劑以及熏洗劑等外用方32首。其中不少為常用之驗方,例如,是書有云:「正骨紫金丹、混元膏、散瘀和傷湯、海桐皮湯、萬靈膏諸葯,均為內庭常用經驗之方。」書中所載的很多方劑被後世醫家廣泛使用,時至今日全國中醫院校使用的骨傷科教材中有多方劑便是出自該書。


重視兼治內外

在治療上內外兼顧,手法複位、器具固定、中藥外敷及熏洗與內服接骨散並用。

例如,對於臂骨骨折治療,《醫宗金鑒·正骨心法要旨》中有云:「凡臂骨受傷者,多因迎擊而斷也。或斷臂輔二骨,或惟斷一骨,瘀血凝結疼痛,以手法接對端正,貼萬靈膏,竹簾裹之,加以布條紮緊。俟三日後開簾視之,以手指按其患處,或仍有未平,再揉摩其瘀結之筋,令復其舊,換貼膏藥,仍以竹簾裹之,每日清晨服正骨紫金丹。」

傷患部位不同用藥不同

人體可以劃分為上焦、中焦和下焦。《正骨心法要旨》針對不同的損傷部位,選擇不同的藥物。

治療骨折脫位時,除兼治內外,還根據骨折部位的不同,靈活選用不同的藥物,尤其是在損傷內證中,辨證用藥非常關鍵。觀其《正骨心法要旨》中的辨證用藥多宗崇元代醫家王好古,其云:「登高墜下撞打等傷,心腹胸中停積瘀血不散者,則以上、中、下三焦分別部位,以施藥餌。

瘀在上部者,宜犀角地黃湯;

瘀在中部者,宜桃仁承氣湯;

瘀在下部者,宜抵當湯之類。」

損傷之證,專從血論

《醫宗金鑒·正骨心法要旨》「內治雜證法」之「方法總論」中云:「今之正骨科,即古跌打損傷之證也。專從血論,須先辨或有瘀血停積,或為亡血過多,然後施以內治之法,庶不有誤也。夫皮不破而內損者,多有瘀血;破肉傷,每致亡血過多。二者治法不同。有瘀血者,宜攻利之;亡血者,宜補而行之。但出血不多,亦無瘀血者,以外治之法治之,更察其所傷上下輕重淺深之異,經絡氣血多少之殊,必先逐去瘀血,和榮止痛,然後調養氣血,自無不效。」

筋骨損傷后必然導致血脈受損,可以出現血瘀、血虛、血熱、血脫等不同證候,論治時應根據證候的不同,採用靈活多樣的治療方法,例如,活血化瘀、補血養血、益氣攝血和清熱涼血等。基於此,本書中收載了大部分活血補血、止血養血等調血之劑,例如復元活血湯、當歸補血湯和破血消痛湯等。

敗血必歸於肝,理肝治血

在《醫宗金鑒》之前歷代傷科著作中,對於血證多有論及。例如,藺道人曰:「凡腫是血作。」薛己曰:「胸脅脹痛,大便不通,喘咳吐血者,瘀血停滯也。」但各家論述多局限於對瘀血一般特徵的探討,而《醫宗金鑒·正骨心法要旨》則進一步將「專從血論」作為傷科辨證論治的綱領,貫穿於診斷與治療的各個環節中。

《醫宗金鑒·正骨心法要旨》「內治雜證法」之「傷損內證」中云:「凡跌打損傷、墜墮之證,惡血留內,則不分何經,皆以肝為主。蓋肝主血也,故敗血凝滯,從其所屬必歸於肝,其痛多在胸脅小腹者,皆肝經之道路也。若壅腫痛甚或發熱自汗,皆宜酌斟虛實,然後用調血行經之葯。」

肝主疏泄、主藏血,損傷后致肝陰受損,陰虛不能制約肝陽而致肝陽上亢,表現為煩躁易怒、頭暈頭脹,甚則肝風內動,可表現為跌仆抽搐等。肝氣鬱結郁而化火,火熱迫血妄行,出現動血的癥狀,可表現為吐血、衄血等。火熱灼津傷陰,可表現為筋脈肢體拘急、振顫、脅肋脹痛等。損傷後期,氣血未復,肝氣不暢,橫犯脾胃,則納差納呆、脘腹脹滿。肝開竅於目,肝陰不足則頭昏眼花。因此,《正骨心法要旨》對於肝經鬱火證,症見胸脅疼痛、瘀血泛注、作嘔及少腹引陰莖作痛等,常用小柴胡湯加減進行治療,取其清泄肝火、疏理肝氣之用。

對於「傷損之證,或患處或諸竅出血者,此肝火熾盛,血熱錯經而妄行也,用加味逍遙散清熱養血」。損傷早期以活血祛瘀為主,同時注重行氣,佐以木香、丁香、香附、烏葯等疏肝行氣止痛藥,以暢達氣血。後期以復元通氣散等活血順氣之劑加減治療,若肝血虛者則用當歸補血湯以補肝養血。

注重辨證施治

損傷之證有虛實的不同。以「秘結」為例。《醫宗金鑒·正骨心法要旨》「內治雜證法」中云:

「傷損之證,大便秘結,若因大腸血虛火熾者,用四物湯送潤腸丸,或以豬膽汁導之。

若腎虛火燥者,用六味地黃丸;

若腸胃氣虛,用補中益氣湯;

若大便秘結,里實氣壯,腹痛堅硬者,用玉燭散。」

若不論虛實,皆處以峻下之劑,則不僅不能通便,反而會導致病情的加重。若一味處以補陰養血之劑,則會導致壅滯,使實者更實,貽誤病情。同是瘀血之證,應根據患者體質與病證之不同,靈活選用不同的方劑,例如,「虛人不可下者,宜四物湯加穿山甲」。

損傷的不同時期,用藥亦應有所不同。例如,損傷早期,瘀血積聚,應當多用活血祛瘀之劑,「若瘀血己去,則以復元通氣散加當歸調之」。在重視損傷的同時,對其兼證亦要加以辨證治療,例如,「傷損之證外挾表邪者,其脈必浮緊,證則發熱體痛。形氣實者,宜疏風敗毒散;形氣虛者,宜加味交加散,或羌活乳香湯以散之」。


友情提示:文中引用醫案、方劑素材來源於「中醫智庫」APP,希望獲得更多名家醫案,方解,請進入各大應用商店,搜索「中醫智庫」下載。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