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古代女子出嫁之前的「功課」

女子出嫁的年齡因時代的不同而不同,中國傳統婚姻趨向早婚早育,「早得子早得濟」曾經是中國民間長期流行的婚育觀念。

山西省有許多封建地主的豪門大宅,從巨宅中走出來最為出類拔萃的人物,當數清代康熙年間官居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的陳廷敬。

陳廷敬既是康熙皇帝的老師,又是當朝宰相,是康熙的近臣、重臣。他長期擔任康熙皇帝的經筵講官,同時主持編撰了《康熙字典》、《明史》、《佩文韻府》、《大清一統志》等重要的文化典籍。

這樣大官宦人家的住宅,無論從規模建制,還是工藝水平,都是一般人家無法比擬的。

陳廷敬故居皇城相府里一處綉樓,綉樓是大戶人家未出嫁的女眷居住之處。皇城相府的綉樓,從一樓上到二樓的樓梯共有十三級。寓意女孩到了十三歲就要說妥婆家,然後移居到二樓,直到出嫁的那一天才能下樓。十三級台階,其實是女人生命的「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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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曲禮篇》注中,有女子許嫁則十五著笄,未許嫁者則二十著笄的記載。「笄」,原是梳髻盤頭髮用的簪子。「十五及笄」,也就是說女子十五歲就算成年了,可以梳髻插簪,可以出嫁了。據考古資料,早在仰韶時期,女子十五歲便已開始婚育。

在生活條件惡劣、夭折率極高的古代,早婚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女性生育周期,最大可能地實現人口生產。於是在歷史上官方也曾經倡導早婚,並且以法令的方式鼓勵早婚。

春秋時期,越王勾踐為實現「十年生聚,十年教訓」的復國計劃,頒令:「女子十七歲不嫁,父母有罪;丈夫二十歲不娶,其父母有罪。」

漢惠帝六年便有「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者收五算」的法律規定,不結婚是要交糧納稅交罰款的。

女孩如此年幼談婚論嫁,也有其他原由的推動。譬如山西省在清代曾經出現出生性別比失調的局面,女孩少男孩多,於是搶佔資源就變得首當其衝。史料記載:「女子竟有十三齡即以及笄者,而男子之婚齡二十、三十,亦有終身鰥居不能室者。」求大於供的現狀催生彩禮的直線飆升,許多人家為了娶妻債台高築,甚至傾家蕩產者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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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男多女少,彩禮的行情漸漲,卻不能改變女子的地位。尤其大戶人家,「三從四德」的體面丟不得。像皇城相府里那些已經訂婚約的女子,假如夫家不把那乘花轎抬到綉樓的門口,小姐只有在樓上終老一生。

豪門深似海,待字閨中 的日子望眼欲穿抑或提心弔膽。不過這樣的「圈養」,並非飽食終日無所事事。這是一段寶貴的時光,必須完成出嫁前最後的「馴化」。相夫教子、禮儀談吐、書畫棋琴,諸如之類的為婦之道,都要在這裡一一「惡補」完成。如何包裝出一個符合「規則」的妻,不經歷繁文縟節般的淬火,是不能最後鍛造出爐的。在所有閨房修行的書籍中,最不能忽略的就是漢代班昭所著的《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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