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蓄電池修復的方法

(一)、對「壞死」的單體蓄電池先修后換。

對壞死的蓄電池最好採取「強充」的方法先進行修復(參照下面的「強充修復」),強充修復也不行的只有更換這節壞死的蓄電池。更換壞死的單塊蓄電池不需要買新的,直接找蓄電池商家「以舊換舊」,就是換一塊物理性能尚好(外形和放電時的電壓正常)、電池容量在80%以上的12V舊蓄電池即可,

10AH-22AH「以舊換舊」的舊單塊電池售價一般就在人民幣20-30元之間;

(二)、對蓄電池進行「補水」修復。

充電時電池發熱、或充電器充電時紅燈不滅才需要加水(一般情況下不要輕易給電池加水),補水一般採用蒸餾水(超市有「屈臣氏」牌蒸餾水銷售,見下圖),在補充水前需要打開免維護蓄電池的密封蓋,開蓋按以下辦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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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維護蓄電池盒上有一塊密封起來的蓋子,蓋子邊上可以看見左右或上下有兩處2-3mm的凹槽,用金屬扁口小起子插進凹槽慢慢撬起密封蓋,然後順著密封蓋邊沿撥開並取下密封蓋,密封蓋打開后你會發現裡面有六個圓槽,挑起圓槽邊的石棉密封圈,取下上面的橡皮圈,你就能看到六個圓孔,根據電池容量的多少再使用注射器向蓄電池六個圓孔內(內隔)注射蒸餾水5-20毫升(10AH的電瓶注射5-8毫升水、20AH的電瓶注射10毫升水,以此類推,見圖二),將蓄電池放置24小時,待蒸餾水充分浸入膠體電解液后,在充電進行時用竹籤纏上棉布條或衛生紙伸入瓶體內吸出每個內隔中流動的蒸餾水,補充水完畢,但先不要封蓋;

(三)、使用《修復器》進行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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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單塊蓄電池串聯起來為所需要的電池組,再正確連接相匹配的《修復器》,插上充電器電源進行充電,待充電器綠燈亮起時繼續讓《修復器》維護和整理蓄電池6個小時以上,最後拔掉充電器電源進行放電,首次應該是深度放電,深度放電的簡易方法是:騎車至電跑完,再取出蓄電池,用12V100W的低壓汽車燈泡對每節電池放電至燈變暗為止,或直接用12V100W的汽車低壓燈泡放電也可;

2、首次充放電和第二次充電后沒有發現異常,就應該照原樣給蓄電池罩上密封蓋;

3、如此反覆充放電2-3次,蓄電池的充電時間就可以延長至6個小時以上,這時的蓄電池或蓄電池組已經被完全激活,容量得到有效的恢復(85%以上);

(四)、對「壞死」的蓄電池採取「強充」修復。

對行駛距離只能跑幾公里的電動車蓄電池、完全不能充進電的蓄電池、使用時間達到二年左右的蓄電池等,只要外殼沒有變形和極板沒有壞死,經過以上修復效果不是很理想的,可以直接採取以下「強充」 辦法進一步激活蓄電池。

1、 36V的蓄電池使用48V的電動車充電器直接(不加修復器)充電二個小時,再換成36V的充電器加

《修復器》補充充電至滿即可,充滿電的蓄電池一定要進行深度放電;

2、 對單體壞損的蓄電池,可以使用24V的電動車充電器充電1.5-2個小時,然後進行深度放電,同時

對電池組的另外沒有強充的幾節電池也進行深度放電,然後再併入蓄電池組(串聯)內、連接《修復器》,並按正常方法進行充電。

3、 48V的蓄電池拆開為4塊單體電池。將三塊單體電池串聯後用48V的電動車充電器加上修復器充電

2-3個小時;將這三塊蓄電池放電后,將剩下的另一塊蓄電池放電后再次串聯,用48V的充電器繼續充電2-3個小時即可。也可以直接使用60V的充電器(I>3A)對48V的蓄電池組進行二個小時的充電。

4、單獨或成組「強充」蓄電池后,一定要對電池組內的每節電池進行深度放電,包括沒有進行「強充」的蓄電池。如對36V蓄電池組其中一節12V的電池「強充」完成後,不僅僅是要對這節12V的電池深度放電,而且也要對另兩節12V的電池進行深度放電,以達到每節電池容量基本相等時,再串聯成36V電池組,使用36V充電器進行充電。

5、 採取「強充」的辦法一定要有人在現場操作,電池發燙時要及時斷開電源,以免發生意外。

6、第一次強充后蓄電池恢復不夠理想的,可以採取第二次強充,最多可採取三次強充的方法激活蓄電池,但每次強充后必要把每節單體蓄電池的電全部放光。

注意事項:

1、 修復后的蓄電池仍然要長期使用《修復器》,這樣才能保證其延壽等多功能的發揮;

2、 充電器一定要使用於之匹配的充電器,因充電器質量的原因,修復效果也會受到影響;

3、 劣質的、不合格的、不符合修復條件的蓄電池在修復時不能保證其功效;

4、 修復蓄電池的環境工作溫度最好在:℃≥15℃。

5、 電摩用戶最好購買原裝電池比如說台鈴電動車蓄電池最後買印有台鈴的原裝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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