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經驗之談

不要過早地被所謂的「專業」所限制

很多人剛開始執業就號稱要做某個領域的專業律師。說句實話,如果不是特別牛逼特別明確的知道自己要什麼。一開始就用所謂的「專業」把自己限制住,除此之外的領域都選擇性忽略,其實是一種很不健康的做法,很有可能結果是把路越走越窄。

從事法律職業前期,有機會的話盡量什麼都嘗試一下,不管是律師還是法務,不管是訴訟還是非訴,不管是哪個部門法項下的法律業務。很多時候你是沒辦法確定哪一段經驗或經歷會成為你日後事業的起點,但從概率和格局來說,越豐富的經歷和經驗顯然可能性會更大。

個人認為按部門法來劃分所謂的律師專業已經越來越與實踐脫節,比如知識產權,公司證券,房地產等等,並不能有效的涵蓋每個律師從事的業務領域。很業務都是各種法律的交叉。所以,我覺得未來以行業來劃分律師專業領域會更科學,應該也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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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我目前從事的娛樂法為例。何為娛樂法,即調整娛樂產業商業行為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包括:

1. 合同法

2. 知識產權法(著作權法、商標法)

3. 人格權法(名譽權、隱私權、個人形象權)

4. 侵權責任法

5. 勞動法(行業協會規定)

6. 反壟斷法

7. 稅法、破產法、公司法等

宋海燕教授的《娛樂法》講座

因此,律師執業後期,對整個律師生態已有大致了解之後,可以選擇一到兩個感興趣或者看好的行業持續性關注,為以後的重點發展做好鋪墊。對產業鏈上涉及的所有法律都要諳熟,對行業本身也要非常了解。唯有如此,才可能在未來的律師行業中爭得一席之地。

轉自知乎,作者米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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