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撫養費,林州市開元區古新巷的胡茂茂被「曝光」!

案情介紹:原告胡茂茂起訴被告王勇離婚糾紛一案,經林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2016)豫0581民初2733號民事判決:原告胡茂茂於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被告王勇撫養費86958.4元及彩禮款12000元。法律文書生效后,原告胡茂茂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王勇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胡茂茂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其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失信被執行人:胡茂茂

性別:女

年齡:29歲

身份證號:4105211988****0066

戶籍所在地:林州市開元區古新巷18號

立案時間: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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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案號:(2017)豫0581執1072號

執行法院:林州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6)豫0581民初2733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林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98958.4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舉報電話:(0372)6162126/6162003

林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

運營人員: 黃醒夢 MZ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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