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長!能否炸開更寬的路?

▲圖片來自網路公開

為韓慶波代表「用制度明確士官長職能定位」的建議點贊!

文 | 滕瀚

老翟是全軍標兵士官,輕武器射擊能手,訓練時曾一個人「拿下」12個手持武器的新兵。因文化程度不高,妻兒老小一家人都需他來照顧,他錯過了提干,又因軍齡未滿16年,不夠隨軍標準,最終迫不得已黯然離開紮根12年的軍營。老王精通19個導彈崗位技能,先後圓滿完成近30次重大任務,還幫帶出兩百多名優秀導彈號手,是所在部隊的「示教王」。但他,依然只是二炮某導彈旅技術營一名老班長,處在最基層的技術、維修崗位,從軍數十年積累下來的經驗在傳播上僅限於身邊的言傳身教。

其實,在軍營當中還有許許多多老翟、老王、老李……他們都在這個被稱為「軍中之母」的崗位上奉獻自己的青春,是各自崗位上的精英和尖子,數十年在部隊當兵的經歷增長的不僅僅是胸前的軍功章跟肩上的一道道折杠,經驗豐富的他們更是部隊作戰訓練、教育管理和武器裝備操作使用、維護修理的重要骨幹。然而,士官這個群體卻是相對尷尬的,或是迫於家庭壓力、或是限於服役年限、或是囿於崗位限制,很多士官未能發揮出自己在部隊的最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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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再長也只是個兵」形象地描繪了老兵的失落感。2015年3月,全軍首批士官長上崗,士官長制度的試行,似乎從某種程度上消弭了這種情緒。今年兩會期間,韓慶波士官長制度的實行對於軍隊改革發展意義重大,但目前還存在職責不清、標示不明、配套措施缺乏等亟待解決的問題。雖然類似於士官長制度這樣的改革政策已經實行,但在這條路上還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值得我們的思考。

誠然,士官長制度作為士官制度改革的主要牽引和重要推手,自然能產生許多好處。例如,由士官長來負責部隊日常訓練、管理,既讓軍官擺脫了繁雜的日常事務,將有限的精力更多地投入到練指揮、練技能、練本領中去,也可以縮小龐大的軍官隊伍,優化軍事力量結構,減小部隊人力成本。然而,任何制度的實行都需要根據具體的特點規律逐步完善和改變,士官長制度也是如此,就目前現狀來看,士官長制度還面臨著一些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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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士官長的選拔任免制度還不夠健全。實行士官長制度后,士官的地位大大上升,但是士官的選拔和任免在制度化上還需進一步完善。目前全軍並沒有一套完善的士官長選拔任免制度,一方面由於士官長制度剛剛施行,正處於起步階段,另一方面全軍各軍兵種士官崗位千差萬別,統一選拔考核標準實行起來難度較大。「立法令者以廢私也」,士官長選拔任免規章化、制度化是保證士官長隊伍質量,充分提升和發揮部隊戰鬥力的必由之路。

其次,士官長的角色定位還比較模糊。士官長作為本級軍事主官工作上的助手,到底應該如何定義自己的角色?就連一級來說,連長依然要對本級軍事訓練和部隊管理負全責,那麼軍士長的具體職能跟連長的職責有何差別,似乎也並沒有一個明確的界限。同理,營士官長、團士官長、旅士官長是否也或多或少存在這樣的問題?

再次,士官長的隊伍素質還不過硬。現在大學生士兵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兵員整體素質也明顯提高。素質人才本應成為士官長隊伍建設的重要後備力量,因為信息化戰爭條件下,軍隊戰鬥力的提升對士官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士官長作為中堅骨幹力量除了「經驗豐富,功勛卓著」以外也應「學識淵博,素質全面」。然而,雖然軍隊對於大學生士兵留轉士官提供了優惠政策,但仍有人決定在經歷部隊兩年摔打後到外面尋找更廣闊的天地。諸如此類的人員流失問題致使士官長得隊伍素質相對來說比較薄弱。

除了以上幾點,士官長制度還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就拿退伍安置來講,是轉業安置,還是自主擇業?目前士官長制度剛剛實行,這種矛盾問題並不明顯,但有人曾對某部隊28名轉業士官情況進行了調查,進入事業編製2人,進入公勤編製1人,進入企業編製5人,安置未果選擇補貼方式的20人,佔總數的71.4%。有些地方安置壓力大,以沒有編製為由,相互推諉的現象較為嚴重;有些地方以文件規定的可以「自主擇業」為由,單方面要求轉業士官選擇一次性買斷;還有些地方以各種理由拖延安排,迫使士官轉業安置工作難以推進。可以預見,士官長以後的轉業退伍之路也未必平坦。

韓慶波代表建議制定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對士官長的職能定位、職責作用、許可權設定、待遇保障等作出詳細說明,以確保士官長作用發揮做到於法有據、名正言順。相關的建議都著眼於現實,針對具體問題,同時建議用制度和法規解決當前士官長制度存在的問題,這不僅是基層廣大士官長們的呼聲,還是國防和軍隊改革中基層建設的重要抓手,讓我們為韓慶波代表的建議點贊!

「道有因有循,有革有化。因而循之,與道神之。革而化之,與時宜之。」國防建設需要吸引高素質人才,需要培養「能打仗,打勝仗」的精兵,這並非一日之工,需要我們在多方面做出工作和努力,加強頂層設計和制度完善是重要的保證。我們發現,今年兩會軍代表們很多意見都是從制度和法律層面入手,對國防和軍隊建設提出意見:劉雲海代表建議把雙擁有關規定上升為國家法律、劉建將軍建議國家立法捍衛英烈、汪金玉代表建議持續推動軍人軍屬權益保障立法、胡修斌代表建議加快邊境管理立法工作……看著這一個個從法律制度層面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的建議,我堅信改革強軍征程坦途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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