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療後遺症比癌症還痛苦還難治

任何治療都有後遺症,放療的後遺症是不可避免的,要努力避免的是嚴重的、比癌症還要痛苦和難治療的過量放療引起的嚴重後遺症。

放療的後遺症根據放療的部位不同,分為全身和局部的。

放療全身反應:表現為一系列的功能紊亂與失調,如精神不振,食慾下降,身體衰弱,疲乏,噁心嘔吐,食后脹滿等,輕微者可不做處理,重者應及時治療,結合中醫中藥,提高機體的免疫力.

放療局部反應:皮膚瘙癢,色素沉著及脫皮,永久淺褐色斑;濕疹,水泡,破潰。粘膜紅腫、紅斑、充血,口乾,疼痛,潰瘍,進食困難,或劇痛,不能進食。

鼻咽癌放療主要後遺症:

(1) 口乾、牙齒毀損、難咽是腮腺受到高劑量照射,損害其分泌唾液功能,在放療幾年後仍難以恢復,甚至是終身的。表現為口乾,每隔幾分鐘就必須喝水,進食米飯難以下咽。牙齦受損出現嚴重齲齒、牙齒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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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張口困難與顳頜關節受到高劑量放射有關, 病人張口受限,影響進食和講話。主要是功能鍛練,如口含軟木塞、張閉口練習等。

(3) 放療后病人有明顯的聽力受損,有的病人表現為雙側耳聾,這與中耳、內耳接受到高劑量的照射相關。

(4) 味覺改變大多數於鼻咽癌放療結束後幾個月可恢復,也有的不能恢復。原因系味蕾被放射線破壞。

(5) 頸部肌肉、皮膚纖維化,表現為頸部肌肉萎縮、頸部變細和皮膚菲薄。適當的轉頸運動可能降低其嚴重程度。

放射性肺炎:

肺癌、乳腺癌、食道癌、惡性淋巴瘤或胸部其它惡性腫瘤,經放射治療后,在放射野內的正常肺組織受到損傷而引起的炎症反應。該病的基礎及臨床研究不多,缺乏嚴格的診斷標準,治療多數為對症處理、長期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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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放射治療后多數病人可以緩慢恢復,也有部分病人逐步發展成放射性肺纖維化,嚴重者會導致病人呼吸衰竭而死亡。通常將發生於放射治療結束后3個月內的肺損傷稱為急性放射性肺炎,而將放射治療結束3個月後的肺組織的放射性損傷稱為晚期放射性肺損傷,晚期損傷一般都是放射性肺纖維化。

放療後遺症是放療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副作用,關鍵是如何控制放射性損傷的嚴重程度,使其處於一個可以耐受的範圍內,嚴格掌握指征,切忌放射過量,這樣就可以使放射治療造福於病人,延長病人的生存期,提高病人的生活質量。

放療禁忌症固然不考慮放療,但過量放療引起的嚴重後遺症,比癌症本身更難治、更痛苦,這樣的放療,或叫做加強放療,就有商榷的必要。畢竟放射治療是一柄「雙刃劍」,是一種腫瘤的局部治療。

放療的治療結果是放射線對腫瘤有殺滅作用,同時對正常組織也有損傷,而且是放射野內的組織「一鍋熟」(全體殺死),那麼如何權衡利弊,根據病人的疾病及身體情況決定是否應用放療、放療的劑量大小、應用何种放射治療技術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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