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六壬論空亡
卻有空亡臨吉神,吉神無依不和平。惟有凶神臨日辰,就言其事生災?。
辰空亡,為真空亡,作事無力。在地曰孤,無妻可依;在天曰寡,無夫可依。凡凶神刑、沖
、克、害、破我者,宜空;生我、救我,不宜空也。初空末實,先雖無准,后必有成。在中空
者,事將成而中止。如末空,終無結果矣。若訟爭、憂賊、暴病,占空亡無凶有吉;久病佔主
死;余不吉,主人財走失。金水不嫌空,有生不為空,月建、歲、將、日、時、辰、年、命填
實為不空,不可全以空論。占墳宅,取支左空則空左,右空則空右,先吉而後空不嫌。
佔六畜,逢空,看其地分,若欄加不得地,必損傷;欄加得地臨生氣,雖空不妨。
一買賣空亡不成。
一占財空,名先實后空,后空有阻隔不遂,破財。
一占子孫帶空,有子是空來,或*生,或過繼之子。不然主有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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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中空亡,逐類推之。
甲子乙日空財、父母,戌亥既已入空,縱在六處,亦不可用。
丙寅、丁卯日空官與子孫。
戊辰己巳日,空兄與財;庚午辛未日,空子孫與父母;壬申癸酉日,空官與兄,仿此。
凡佔十惡大敗日,乃無祿之日也。甲戌,乙巳,壬申,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
巳,己丑。此十日財祿空亡,故曰大敗,占身無祿財,決然不安,占壽無才祿,亦不美。但看
傳中有生,則亦不死。直傳克年方死。占官求財,俱為不吉。
用空入生,廢事再來。遇陰而昧,不是沈埋。
如用空,居生旺長生之方,是事不成而再發;傳入太陰在上,事雖露機而又加入暗昧之地,
將成又廢,畢竟是空,不可以值長生而事再成。
用空入干,舊事再發。凶則宜逃,凶則莫合。
用作空亡,而末傳歸於幹上,主舊事再發,若帶吉神良將,則當為之而不可舍。若帶凶神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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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則宜逃之而不可為。
空於其妻,其妻復歸。初雖有傷,后當再為。
支為宅、為妻,入空是空於其妻也。又妻財亦然。先見其空而後其妻財入實,未娶者先難后
成,已娶者先傷而後娶。若先空而末得生,亦主再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