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水學中的陰陽理論,什麼是陰陽?陰陽的易學基本概念

陰陽理論是整個風水學的關鍵所在,風水學所關注的問題,也就是陰陽的和諧與否,陰陽和諧了,風水就好,陰陽不和諧,風水可能就有問題。如果陰陽協調了,就會給人帶來美感,產生好的作用;如果陰陽不協調,就會給人帶來厭惡感,造成不良的影響;人是這樣的,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這樣的。

陰陽概念

陰陽概念起源於夏朝,其依據是成書於夏朝的《連山》一書。《連山》書中已出現陰爻和陽爻。《山海經》稱:「伏羲得河圖,夏人因之,曰《連山》:黃帝得河圖,商人因之,曰《歸藏》;烈山氏得河圖,周人因之,曰《周易》。」

古人將宇宙世間萬物分為陰與陽兩大類,認為一切事物的形成發展與變化,全在於陰陽兩氣的運動與轉換。

陰陽的概念,最早時,來自陽光的向背,物體向陽的一面叫陽,背陰的一面叫陰。繼而不斷引申,進一步廣泛解釋自然界與社會界所有現象。如天地、日月、晝夜、寒暑、男女、上下等,便以哲學的思想方式歸納出「陰陽」這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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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屬性劃分

世間任何事物均可以分為相反的兩個方面,即陰與陽。陰陽現象無所不在。陰陽的劃分規律是:凡類似明亮的、上面的、外面的、熱的、動的、快的、雄性的、剛強的以及單數的屬陽;凡類似黑暗的、下面的、裡面的、寒的、靜的、慢的、雌性的、柔弱的以及雙數的都屬陰。

陰陽相互依存,沒有長就沒有短,沒有靜就沒有動。陰陽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是對立統一的,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陰陽規律

陰陽互根:即是指事物或現象中對立著的兩個方面,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為用的特點,處在一個統一體內。陰與陽的每一個側面都以另一個側面作為自己存在的前提,即沒有陰,陽不能存在;沒有陽,陰也不存在。

陰陽對立:即是指自然的萬物萬象,其內部同時存在著相反的兩種屬性,即存在著對立的陰陽兩個方面。如山南為陽,水南為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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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轉化:即是指事物或現象的陰、陽兩種屬性,處於動態平衡之中,此消彼長,此進彼退,且在一定條件下向其對立面轉化。

陰陽消長:是指對立互根的陰陽雙方的量和比例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處於不斷的增長或消減的運動變化之中。在正常情況下,陰陽雙方應是長而不偏盛,消而不偏衰。若超過了這一限度,出現了陰陽的偏盛或偏衰,是為異常的消長變化。

陰陽是古人對宇宙萬物兩種相反相成的性質的一種抽象,也是宇宙對立統一及思維法則的哲學範疇。古代聖賢用「陰陽」二字來表示萬物兩兩對應、相反相成的對立統一。即《老子》所謂「萬物負陰而抱陽」、《易傳》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易經》便是講「陰陽」變化的數理和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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