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佛往生願 阿彌陀佛的第十八願 人人平等往生

第二節,凈土法門之攝生三願

法藏比丘因地行菩薩道,經五劫思惟,攝取二百一十億清凈佛土,發四十八願,歷經兆載永劫修行,構建了超勝十方諸佛之國土極樂世界,成就南無阿彌陀佛六字洪名。為讓我們眾生能夠得到極樂世界的利益,特別發出第十八、十九、二十願,即通常所說攝生三願。修行凈土法門的人,不可不對阿彌陀佛的攝生三願有正確理解。

一、念佛往生願。阿彌陀佛的第十八願: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對此,善導大師解釋: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這就是說,法藏比丘已經成佛,十方眾生只要以真心深信阿彌陀佛的救度,稱念南無阿彌陀佛,即使到臨終才念佛,也一定往生。因為法藏比丘已經成佛了,他的弘誓大願已成就,所以我們念佛一定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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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十方眾生?十方眾生是指,除佛以外,上至菩薩、緣覺、聲聞;下至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就人道而言,則包括各種身份的眾生,就是說無論是教師學生、高官平民、商人走卒或者魚販屠夫、神棍巫婆等。只要願意往生極樂世界,稱念佛名,皆得往生西方。阿彌陀佛的第十八願,是凈土法門最簡最易,且最有保證往生的本願。因為:若不生者,不取正覺。而法藏比丘已經成佛,名號阿彌陀佛,即無量壽佛。故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關於「唯除五逆,誹謗正法。」五逆、誹謗正法是直入無間地獄的重罪。依善導大師解釋,是抑止。對未造此重罪而言,己造回心也救度。印光大師解釋是指平時造五逆誹謗正法,不救,臨終至心念佛,仍救。說的是什麼意思呢?試想若一個人,平時敢造五逆罪(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及誹謗佛法,必然是不信佛教。既然是不信佛教,便必然與佛相隔,佛雖有大慈悲,巴不得把眾生度盡,但眾生不讓佛救度,佛也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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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信佛者,自然無得救之理。正如《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所講:「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另外,縱使未造五逆、誹謗正法之罪,不信念佛,不願往生,也沒有得生的道理。但是,平時不信佛,甚或平時造五逆、誹謗正法,臨終能至心念佛,具足十念,亦得以往生。這就是慈悲抑止眾生造作重罪之本意,同時包含懇請眾生信佛念佛,求生西方。真正體現阿彌陀佛大慈大悲,平等救度無條件:只要願意,念佛人人皆可做到,人人平等往生。

凈土法門釋疑續9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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