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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 以適格農民名義低價購買農機出售而騙取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款的行為如何定性

案情簡介:陳某加價分別從胡某、彭某處夠買享受政府每台補貼12000元的插秧機各四台倒賣至外地。據規定,購買補貼農機必須是本地農戶,每人限購一台兩年內不得轉讓。

法院認為:陳某、胡某、彭某採取欺騙手段,以符合農機補貼條件的農民名義,與農機主管部門簽訂購機補貼協議,以低價購得農機具並出售,騙取國家的農機購置補貼款,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

實務要點:區分詐騙罪與非法經營罪、合同詐騙罪區別。非法經營罪以違反國家規定為前提,合同詐騙罪中的「合同」必須能夠體現一定的市場秩序。

張青峰律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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