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花樣酷刑簡史

從部落族群到現代社會,人類經過了數千年的進化史。在許多國家,法治已經成為了社會共識,而刑罰的人道主義也被全世界廣泛認可和遵循。然而,這一珍貴的文明在很多年以前,甚至在當代一些國家,依然是在黑暗中苦苦摸索的暗影。大熱劇《權力的遊戲》中的某些橋段,就映照了中世紀西方的酷刑,讓人看了毛骨悚然。

古往今來,由東到西,犯罪者這一群體曾經歷過怎樣的受刑史?

偷竊在現代法律中並不是重罪,但在以往卻會受到殘酷的虐待。古代印度的《摩奴法典》就規定,小偷會被施以象刑。經過專門訓練的亞洲象被當作劊子手,既可以使受刑者立即斃命,也可以使他們遭受長時間非人折磨而慢慢死去。而在阿茲特克帝國(14~16世紀的墨西哥古文明),偷盜是一種嚴重的犯罪。偷竊商人、寺廟、武器或超過20根玉米就會被處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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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始時代,出於對自然的恐懼和敬畏,巫術誕生了。而在許多國家,施展巫術被視為禁忌,會受到重罰。著名的塞勒姆審判就展現了國家對巫師這一職業的慘無人道。1692年夏天,居住在美國馬薩諸塞州塞勒姆鎮上的人們被恐慌籠罩。許多女孩呈現昏睡狀態,有時發出尖叫聲,亂扔東西;有時身體抽筋併發出痛苦的呻吟聲。這類癥狀的病因是一種寄生於黑麥麥角的真菌「麥角菌」。但當時的人們認為,讓孩子們得怪病的真正原因是巫術的蠱惑。大約有200多人被指控使用巫術罪,最後19人被絞死,5人死於獄中,81歲的 Giles Corey 因拒絕服從審判,被重石壓死。他在臨死前拒不認罪,最後的話是,「再重一點!」而在現在,施展巫術在絕大多數國家已經不能算得上是一項罪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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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勒姆女巫案,作於1876年/ Wikipedia

海盜們遭受的懲罰同樣殘酷。公元前75年,在穿越愛琴海的旅途中,尤里烏斯·凱撒被海盜綁架。海盜要求20個塔蘭特的高額贖金,凱撒卻嫌他們要價太低,辱沒了自己身份,主動提出加價到50塊塔蘭特。被釋放后,凱撒組織了一支艦隊,抓住了所有綁架他的海盜。念及海盜們對他的善待,凱撒先把他們刎頸殺死,再一個個釘上十字架。

對犯了謀殺罪的人,大部分國家都會秉持著「以命換命」的原則,對謀殺者處以死刑,但方式各有千秋。在羅馬帝國時期,弒父者會被立即蒙住眼睛,因為他「不配看見光」,之後會被裝進麻袋扔到海里溺死。再後來,行刑者把蛇、猩猩、狗、公雞一起放在麻袋裡,讓犯人溺死的同時受盡折磨。而在如今,死刑的存廢本身已經成了全球範圍內的爭議性議題。2010年,美國聯邦政府在對一級謀殺罪的審判中,僅有46人被判處死刑,其中44個人被注射死,1人被槍決,還有1人是電椅。

相比以上罪名,叛國罪的懲罰更是慘絕人寰。在古代中國,叛國會被處以「凌遲」的極刑。在這一刑罰中,劊子手會將罪犯的皮肉用小刀逐塊割下,而數量則依據犯罪情況的嚴重性來定。明崇禎三年,薊遼督師袁崇煥因「通虜謀叛」、「擅主和議」、「專戮大帥」的罪名被判處凌遲,形狀極為凄慘。而在古埃及,被判處叛國罪的人在被處死刑之後,鼻子和腳會被割下,墓碑上的銘文會被擦除,以讓他們在黃泉迷路,無法投胎到下一世。

時光流轉到現代社會,犯罪者們受過的苦難已經被歷史的車輪碾過,成為人類發展史上一個個殘酷的註腳。因犯有罪,自有法律懲治;而公正和人道,也逐漸為全人類所認可。那些曾經在黑暗中失去聲音的人們,正在成為定義一個社會是否真正文明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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