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利息最高是多少

民間借貸中,只有借貸雙方約定好利息,出借人才能主張支付利息。那麼民間借貸利息最高是多少呢?最高法劃定了年利率24%與年率36%這兩條線,分不同情況處理支付利息問題。

一、民間借貸利息最高是多少

1、未超過年利率24%的利率

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超過年利率24%不到36%的利率

年利率在24%~36%的民間借貸屬於自然債務,如果要提起訴訟,法院不予保護,但是當事人願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

3、超過年利率36%的利率

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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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間借貸利息約定不明怎麼辦

(1)自然人之間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不能主張支付利息。

(2)除自然人之間借貸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相關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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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后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后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運營人員: 馬文晶 MZ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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