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不想結婚,這是為什麼?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傳統婚姻的意義

有人因為愛情,有人因為經濟,有人因為長輩的苦口婆心,有人因為安全感,有人因為繁衍後代,有人因為階級跨越。每個人結婚的原因都不一樣,給出的答案也五花八門。在中國人既有的觀念里,婚姻對於一個人的意義非常重大,是「終身大事」,是真正意義上的成人禮,意味著人要離開他的原生家庭,開始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承擔起家庭的責任,撫養孩子,孝敬老人。社會學家費孝通在《鄉土中國與生育制度》中對中國式的婚姻作過很精闢的解讀,他認為婚姻的意義在於生育、維持宗族的繼替,保證社會功能的完整性。婚姻具有社會性,家庭的組合也是社會性的,結婚並不是人的原始本能的反應。由此可見,婚姻不僅僅是為愛結婚那麼簡單的個人行為,而必然是一種極為複雜的社會行為。

喜歡的找不到。不喜歡的我也遷就不了。雖說結婚跟愛情沒關係,那我要這樣的婚姻做什麼。我能養活自己,還有事情可做。不行了就去約,要不然還能擼。什麼家庭溫暖,家庭早就解體了(馮內古特說)。想被關心被溫暖,難道別人沒自己的事做?誰有時間陪你,還是自己找樂吧。別因為孤獨結婚,結婚是讓對方不孤獨。不去談什麼犧牲,犧牲是自己的事情。這偉大也好,傻逼也罷,反正我不會要求對方。自己可以去旅遊,也可以盡情唱歌。雖然我也渴望婚姻,但是有個卵用?我不想裝大逼,說自己是單身主義,我不想單身,可指什麼給她幸福。不喜歡的人我給不了幸福,我嫌棄,我嘔吐,我幹嘛去容忍?我演給誰看啊。

事實上,是因為能夠從婚姻中得到的東西越來越少了,產出變低,反而風險極高。從父權社會初期延續過來的婚姻制度本質是一個經濟契約。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一對一契約分工關係。財產傳承製度。符合傳統倫理共識的性表達。家族存續意義。被建構的婚姻神聖感。但事實上,在目前而言除了第五個還有一定的受眾,其他的在現有社會關係中都變得很薄弱了。第一條而言,著父權社會的原始經濟結構和性別預設隨著男女社會資源佔比的變化,以及建立在此基礎上的平權運動的產生。無論從產出比的角度,還是從觀念的角度,現代社會更為遵從個體化表達,婚姻中的性別角色變得不必然,而由於女性本身獨立議價能力的提高,她期待的男性是完全更高的標註。其次傳統婚姻中存續的男女角色就根本無法維持,新的角色婚姻市場中並未得到足夠的共識——簡而言之,大部分男性無法很好承擔起「角色革命時期」的「男性角色」,或者說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男性角色應該是怎麼樣,更遑論去扮演好這個角色。那麼這個契約分工本身就沒有什麼意義的,相反風險很高。其次,傳統婚姻中營造的幸福感和精神收益,實際上也是父權意識形態的延續,當社會推崇兩性各自的獨立性以後,大部分婚姻所帶來的精神幸福感實際上並不成立。而正由於現代社會強調個人獨立性,那麼,兩者之間要建立高質量的公共語境實際上是門檻極高的東西。soulmate在絕大部分情況下就是個玄學,而且雙方也未必願意犧牲自我的意義追溯,來妥協一個共同語境出來,完成共同生活。即使,雙方很有緣分,能夠達成共同的意義訴求,這種訴求也必須要比較簡潔才可能有效(比如單純想找個靠譜,優秀的人共同努力事業),複雜的獨立性意義訴求不可能在固定關係裡面達成妥協。故而,你也很難從婚姻裡面取得精神收益,尤其是需求非常複雜的時候。。而家族存續意義在個體化表達的時代,也是變得非常尷尬。父輩的婚姻中最大意識存續,以及婚姻共同體的穩固都是來自於家族存續意義,但是宗族意識在目前肯定是會被摒棄的,個體化表達的首要目的就是對於宗族共同體的反抗,而性別變革的第一目標也是對於宗族意識的反抗,那麼家族存續意義在目前這個時代也是沒有意義的。性表達隨著性解放運動,至少在新一代人的心目中,絕對早就從婚姻共同體裡面剝離出來了,固定關係本身和性需求不是捆綁關係了,固定關係本身只是廣義性需求的一小部分。那麼性表達本身也不需要依賴於婚姻。而財產傳承契約,本身依賴的是一個叫做「家庭」的經濟結構,家庭作為抗風險和保持分工產出的一類社會單元。但是呢,家庭的抗風險能力目前而言是極度低下的,在現代經濟生活中,如果出現外部造成經濟損失,家庭並不能止損,很大程度上是擴大損失,並形成連鎖反應。其次,家庭無法保持分工產出,尤其是對於比較有議價能力女性來說,婚姻大部分情況下是會影響其事業發展(婚姻本身很難避免父權意識,外部性條件也不足,比如說我們傳統婚姻上,男性都沒有很好承擔起男方的家庭內部責任)。而兩個人的共同生活中,只要是雙方存在生活定位的差異,共同生活必然對於一方的個體生活幾乎等同於「生活質量降低」。家庭並不是一個優化配置的結構。剩下的就是婚姻「神聖感」了,婚姻的神聖感實質上是基督教父權意識一種建構,在羅馬時代,從早期父權家族制形成,到夫權婚姻,到無夫權婚姻,和我朝的歷史傳承一樣,都是家族制起源。而區別在於,我朝在後期儒學中強化了宗族概念,而歐洲因為基督教體系的擴散普遍接受了婚姻的「上帝話語」,開始產生諸如與宗教共同體捆綁的婚姻觀,一直存續至今。這兩個都是早期父權社會傳承下來的東西,在歐洲女權史上基督教的婚姻神聖意識也是被批判的對象。只不過因為文化生位的原因,婚姻神聖感在我朝沒有收到「家族存續觀念」那樣的反擊罷了。它和家族存續一樣都是一個「被輸入"的觀念,你習以為常而已。故而,婚姻神聖感本身也成了一類玄學,你信不信而已。。那麼婚姻的意義,就沒有多少實體意義了。更多就在於,你的意義追溯裡面本身是否包含一個」婚姻共同體「的需求,而」婚姻共同體「本身能否帶給你一個良性的共同語境,而這本身就是很玄,而且門檻很高的事情。大部分人不會文化左棍到這種地步,但是以上緣由都是共同存在的,在每個人心中的程度不同,」不是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不想結婚「,更多是婚姻本身就已經開始」消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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