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假驢肉火燒」毀掉百年品牌

別讓「假驢肉火燒」毀掉百年品牌

很多人都聽說過一句話,「天上龍肉,地下驢肉」,用這句話來形容驢肉的營養美味,小編也是一個對驢肉火燒十分熱愛的一員,可是今天我看到了這條關於驢肉的新聞,真是讓人既氣憤又恐懼。

有著數百年歷史、被列入河北省級非遺名錄的「河間驢肉火燒」,眼下正面臨一場形象醜聞、生存危機。

記者歷時半個月,揭開了「假驢肉」黑幕。在河北滄州河間,多個家庭作坊甚至正規企業都會利用騾子肉、馬肉、豬肉冒充驢肉。除了河北省內各地,這些「假驢肉」每天也被成批量發往北京、山東、安徽、河南等地的各個驢肉火燒店

雖然坊間早有「驢肉造假」的傳聞,但當媒體一一披露細節,不少吃貨還是感到「虎軀一震」。從新京報的調查可知,在河間當地,「驢肉造假」之風頗盛,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形成了從生產、存儲、銷售、運輸全環節的「黑色鏈條」。如此態勢下去,「河間驢肉火燒」這一招牌怎能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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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幣驅逐良幣,造假在某一範圍內成為通行證,衝擊了公眾本就脆弱的食品安全信心,更是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突破。《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應當依法取得許可。然而,報道中的「假驢肉」作坊幾乎沒有相關許可和證件手續。而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來說,「假驢肉」也是在欺詐消費者,理應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相關內容進行嚴處。

可以說,有著數百年發展歷史、被列入河北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河間驢肉火燒」,眼下正面臨一場形象醜聞、生存危機。面對造假,當然要譴責造假者的道德和良心去哪裡了,但更應該呼喚執法者的決心和韌勁。

這幾年,當地相關部門為驢肉「打假」做出了不少努力。2016年,河間市還下發了《2016年驢肉及其製品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然而,在巨大的經濟利益和市場需求面前,造假者必然是要尋找對策、鋌而走險的,現實也印證了這一點。由此,我們要問,執法真的動真格了嗎?如何才能讓造假者不敢、不願、不能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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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無論什麼時候,食品安全領域的執法監管,都是一場長跑。不能寄希望於「突擊」或「專項整治」,而應釐清職責,建立起常態化、長期化執法機制;同時,當地不妨拓寬執法思路,創造條件鼓勵群眾舉報;而在問責方面,對造假者不妨建立「黑名單」制度,對情形嚴重者,不能止於警告罰款等常規手段,需要負刑責的就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抬高其違法成本。

打造一個品牌需要數十年上百年,毀掉一個品牌也許一次「危機」就夠了。一輪輪的「造假」醜聞過後,留給「河間驢肉」正名的時間不多了。從現在起,多一些執法韌性,多一些監管手段創新,「河間驢肉火燒」才可能重塑形象,才能真正俘獲食客們的舌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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