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筆記】衛靈公十五(11)鄭聲淫,佞人殆


顏淵問為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

【註釋】⑴時:曆法,現在中國農村,指導農時還是沿用的夏代曆法。⑵輅:車名。輅音lù。⑶冕:禮帽。⑷韶舞:韶,舜樂;舞,俞樾《群經平議》解為「武」,指武王的音樂。⑸鄭聲:鄭國的音樂。⑹佞人:矯情偽飾,夸夸其談的人。

【譯文】顏回問孔子如何去治理國家。孔子回答說:「實行夏朝的曆法,坐殷代樣式的車子,穿周朝的禮服,音樂方面,則採用虞舜和周武王的音樂典制。拋棄鄭國那樣的音樂,疏遠口是心非夸夸其談的小人。鄭國的音樂淫蕩,夸夸其談的小人危險。」

【簡評】一個國家治理得好壞,恐怕標準是不太可能全都列舉出來的,如民富國強,實力超群之類。但最終結果,都要落實到這個國家人民的文化心態上,精神面貌上。一個國家,無論國家的軍事實力,經濟實力,政治實力如何強大,如果該國的人民沒有一個核心的社會主體價值觀,沒有相對統一的文化傳統,那麼,這種強大最終是保不住的。所以,有社會學家說,國家競爭的本質,就是文化上的競爭。小平同志說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這是看到了事實的實質。沒有強大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基礎,發展也就是一句空話。

但文化這個東西,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一定國家,一定地域的文化,總是在一定的地域裡邊孕育、發展並壯大起來的,因而總是帶著它的母體的強烈的地域色彩,這也是不同文明、不同文化的根本特點之所在。一經形成,它必然要對該文化的後續文化產生深遠而持久的影響,從而形成文化傳統,這就是文化的繼承。

孔子時代,現代中國版圖上的許多地方,還沒有完全皈化於華夏文明之中,各種文化生態系統是非常豐富和複雜的。但相比較起來,華夏文明在當時無疑是先進的文明形態。孔子說「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就是這種文化優越感的證明。所以當顏回問起治理國家的時候,孔子用「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描繪出一幅和諧強盛的文化帝國圖,表達出他的治世理想境界。之所以說是理想,是因為在孔子時代,華夏文明在南北夾擊以及自身固有矛盾的綜合作用下,已經走向衰落,代表華夏文明強盛期的夏、商、周三代的情形,已經不復存在。王室式微,諸侯侵凌,社會秩序大亂。孔子想恢復夏、商、周三代的政治圖景,也就是他為當時的亂世開出的一劑藥方。

夏朝的曆法,殷朝的車子,周朝的禮服,虞舜周武的音樂,這些都是屬於典章器物層面上的東西,但正如《易經·繫辭上傳》所說的:「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錯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任何典章器物層次上的物,都附有它價值觀念或者精神需求層面的「道」,也就是文化面貌。比如我們現在欣賞漢代或者唐代的音樂的時候,有一種雍容華貴,博大無疆的感覺,本質上,來源於這兩個朝代的強健的時代精神;欣賞楚樂時往往有種神秘的感覺,這是因為那裡的鬼神傳統濃厚而深遠。文化面貌,往往就是一個時代精神面貌。

夏朝的曆法,如果僅僅從器物層面上看,它無非是指導農事生產的尺度而已,屬於科學發現的範疇。但在夏、商和周的前期(西周),各地的諸侯們,每年的冬天,都要匯聚天子之所朝見天子,請示下年曆法。將曆法帶回去以後,還要供在祖廟裡,每月初一去行祭祀典禮,從而形成對中央王權的認同感,歸屬感。而這曆法,在很大的程度上,成了王權的象徵。

如果從交通工具上看,不管是殷朝的車還是別的朝代的車,無非是交通工具罷了。但殷朝的車有個特點,就是比較樸素。《左傳·桓公二年》中說:「大路越席,昭其儉也。」路即輅,越席,就是蒲草編成的墊子,而整個車體全是用木頭做成的。坐這樣的車,表示的是「節儉」思想。從現代社會的官越當越大,車越坐越貴越豪華的現象上看,其實也不難理解這種文化意識。

周朝的禮帽是什麼樣子的,有人做過考證,據說是有垂旒,用來遮眼;有黈纊塞耳,就是用黃綿做成丸狀,懸在冕的兩邊,當住兩耳,把眼耳遮塞起來。取意是為人君者不聽讒言,以及不需察察為明。這就是接人待物的態度。

關於樂,這既指當時用於祭祀、交際的音樂,也指政治最高的和諧界,同時也包括了各種各樣的民間音樂樣式。虞舜周武的音樂,在孔子看來,是各種音樂的最高典範。虞舜的音樂表現的內容是禪讓,充滿太和之氣,這也「禮」的最終歸宿,是盡善盡美的;周武王的音樂,表現的是周承天命,討伐商糾的,雖然中間有殺伐之音,不是「盡善」之樂,但為天下除害,這也是盡美之樂。虞舜周武之樂,表現出儒家治國的理想境界,發乎情止乎禮是也。

至於孔子批評說它「淫」的鄭聲,有人認為它是「桑間濮上」的民間音樂,也有人認為它是師延當年為殷紂王所作的靡靡之音。不管是屬於民間通俗的音樂也好,還是曾居深宮後來流落民間的靡靡之音之音也好,在孔子看來,任何音樂都得有一個「度」,不能過分,不受約束控制。先秦的其它的學派,或多或少也有類似的看法。如墨子有《非樂》之論,老子也有「五音令人耳聾」的說法,莊子則說:「擢亂六律,鑠絕竽瑟,塞曠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聰矣。」強調的都是音樂對人生、對社會的教化作用。當然儒家也不排斥音樂的審美功能,比如孔子在聽《昭》以後,就入情入境,有「三月而不知肉味」的感慨。

現代社會中,人們的審美視野和審美需要已經大大地超越了政治倫理的範疇,變得非常豐富。但有一點,音樂對人的性情的陶冶還是變不了的。偏好什麼樣的音樂樣式,欣賞什麼樣的音樂內容,什麼場合下選擇什麼樣的音樂,往往跟人的文化修養、綜合素質是密切相關。過分地強化音樂的審美功能,甚至否定音樂的教化作用,這對社會主體價值觀的形成,無疑是非常有害的。現在我們一些人,一方面在哀鳴人的道德素質下降的速度非常快,許多人找不到人生的目標了,一方面卻任那種消解社會主體價值的「通俗音樂」肆意流行,將「抱一抱」之類的送上中央電視台,並且為之大唱讚歌,認為這是人性的解放,確實是一件可悲可嘆的事情!


注1:本文作者,張永強,退休教師。曾任職於綿陽師範學院文史學院。本文在此發布,已獲原作者授權。

注2:原作者撰寫本文,旨在讓從來都沒有讀過《論語》的人都能有一定的理解。

注3:如果可以,點個關注可好?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