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調解工作經驗材料

信訪調解工作是黨和政府聯繫人民群眾最直接的一項工作,也是一項很繁雜、很具體、十分重要的群眾工作,是人們在經濟生活中的現實矛盾反映,做好信訪調解工作,既能維護法律權威,又能達到化解矛盾、解決糾紛的目的,在化解人民內部矛盾、保持社會穩定,營造一個和諧的發展環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縣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主線,以創新工作機製為突破口,全力推進信訪調解工作,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下面就我縣信訪調解工作的具體做法彙報如下:

一、明確職責,整合職能,實現調解工作的四個對接

為有效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我縣2009年6月成立了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建立了信訪、維穩、三調聯動一體化的大格局,各鄉鎮(部門)也相應成立了調處機構。縣調處中心整合了各種調解組織、調處方法、調處手段,使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了「四個對接」:一是與司法行政工作對接。把普法依法治理等基層司法所的職能納入調處中心,在提高幹部群眾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的同時,依法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二是與信訪工作對接。縣、鄉兩級黨委對信訪和調解工作,做到任務同時安排部署,例會同時參加,信息同時上報,工作同時檢查指導,使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既提高了信訪工作效率,又有效地減少了因調處不及時、不得力而導致矛盾激化現象的發生。三是與政法工作對接。政法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全面提升處置突發性、群體性事件的能力,構築起了大排查、大調解的工作格局。四是與縣紀委工作對接。藉助紀委監督的權威性,依法依紀處理各類矛盾和問題。通過實行「四個對接」,初步走出了一條群專結合、上下協調、各方聯動、合力調處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的新路子。

、完善制度,規範運作,建立調解工作長效機制

一是定期排查制度。堅持做到「雙排查」,即一般矛盾經常排查,敏感時期、重要時期專項排查。各鄉鎮(部門)每半月進行一次排查,縣調處中心每月一次統一調度、匯總並通報,及時掌握全縣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每逢重大節日、重要會議、重大活動期間,都要組織開展社會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因素專題大排查,對排查出的不穩定因素早做工作,早定預案,提前防範,及時化解。

二是信息專報制度。發揮基層信息員、調解員身居一線的優勢,發現重大矛盾隱患及突發性事件苗頭,在第一時間迅速報鄉鎮(部門)調處中心,調處中心立即專報當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及時召開會議,採取措施化解,確保情況早知道、工作早到位、問題早解決。今年以來,全縣共有10起群體聚集苗頭因情報及時,反應快速,被成功解決在醞釀階段。

三是聯席會議制度。對全縣重大疑難和牽扯麵大的複雜矛盾糾紛,由縣調處中心提出方案,縣委、縣政府定期召開有關鄉鎮(部門)責任人參加的聯席會議,遇到重大問題隨時召開,明確牽頭領導,指定責任部門,相互配合,共同抓好落實。今年以來,已召開聯席會議6次,研究移民安置、征地拆遷補償、高速公路建設遺留問題、大型工程建設征地等重要議題9個,化解疑難矛盾糾紛15件。

四是督辦制度。領導幹部定期深入基層了解情況,掌握群眾思想動態,將一些重點部位全部納入管理視線,帶動了化解工作措施的落實。對應該及時調處的矛盾糾紛,由縣調處中心出具交辦單,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交有關單位辦理,限期化解,並報告調處結果;對縣級領導批示或上級交辦的重大矛盾糾紛,縣調處中心作為重點案件,指定專人跟蹤督辦,召集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化解。去年,我縣對29起重點矛盾糾紛的調處情況實施了督辦,化解了25件,取得了明顯效果。

五是回訪制度。為檢驗調處中心調處工作成效,防止敷衍了事、重複訪等問題的發生,堅持定期回訪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杜絕不合理的調處、人情關係調處等現象,讓當事人感到滿意為止。

六是快速聯動制度。一旦發生群體事件,縣、鄉鎮(部門)調處中心及有關職能部門能夠迅速趕赴現場,按照「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結,疏導不誤導,淡化不激化」的原則,積極穩妥地及時予以處置,穩定情緒,控制事態,消除影響,在最短的時間內化解矛盾,把危害和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七是考核獎懲制度。縣委、縣政府把各級調處中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領導班子年終、任期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工作不力、處置不當,造成重大影響的單位和有關人員,視其情況給予處罰;對工作成績出色、年內未出現問題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以人為本,法德結合,全力為群眾排憂解難

一是把維護好、發展好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妥善調處矛盾糾紛。在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過程中,各級調處中心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把解決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作為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重點,有效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今年1-10月,我縣各級調處中心緊緊圍繞解決群眾關注的辦事不公、土地山林承包、農村財務帳目不清等熱點、難點問題,妥善解決了866件矛盾糾紛,其中重大社會矛盾12起,切實維護了群眾利益,維護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讚譽。

二是堅持服務大局,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各級調處中心堅持從維護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大力宣傳普及法律知識,深入細緻地搞好排查,及時調解處理矛盾糾紛,為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

三是統籌協調關係,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調解工作涉及千家萬戶,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各級調處中心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充分發揮配套聯動作用,統籌協調,聯調聯處,盡心儘力為廣大群眾辦實事、謀實利、解難題。

四、創新機制,多方協調,大力推行公眾聽證評訪

為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增強信訪疑難複雜問題處理的透明度,確保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和正常的信訪秩序,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具體要求,集中化解一批我縣長期積累的疑難複雜信訪積案,我縣創新工作機制,大力推行公眾聽證評訪。

2014年7月,我縣舉行了全省首列公眾聽證評訪。公眾聽證評訪案源由疑難積案中的信訪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縣信訪局核實后,報司法局組織聽證會。涉信相關職能部門就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進行答辯。評議團成員評議、合議后確定對該信訪事項的訴求是否支持。為確保聽證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由縣司法局組建聽證評議團人員庫,評議團人員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代表,公、檢、法、司、律師等行業的法律工作者,行業專家,相關村(居)兩委班子,熱心信訪工作的退休老同志代表。通過舉行評議團聽證會,力求理順群眾情緒,化解矛盾,息訴息訪。

五、理順關係,強根固基,加強調解隊伍建設

近年來,我們始終把提高調解隊伍的整體素質作為做好矛盾調解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一是全面加強調解員隊伍選拔任用和培訓管理。嚴格規範任職條件和任用程序,堅持挑選一批「敢辦事、能辦事、會辦事、辦成事」的精兵強將,充實到各級調處中心的領導幹部崗位上來。通過選舉、聘任等方式,把一批為人正派、處事公正、聯繫群眾、具有一定法律和政策水平的中青年幹部和離退休幹部吸納為調處中心成員,在全縣建立起一支專群結合、結構合理、素質過硬、作風優良的調解員隊伍。定期組織法官、律師深入各級調解中心指導工作,對調解中心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和業務素質培訓,全縣調解員參訓率達到100%。通過召開交流會、座談會、現場會等形式,對調解員隊伍進行現場教育培訓。二是不斷加大投入,改善基層調解組織的辦公環境。2015年縣委、縣政府投入資金300萬元,建立了信訪接待及調解中心辦公大樓,總面積600平方米,設接待大廳、領導接訪室、信訪調解室、涉法涉訴中心等16個辦公室。配置了電子顯示屏、攝像、錄音、監控等設備,開通了信訪工作電子化操作平台。信息化、現代化的辦工條件和環境,為及時妥善接待、調處信訪問題創造了條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我縣的信訪調解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與上級領導的要求相比,與先進地區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今後,我們將進一步總結經驗,不斷創新,積極探索新時期正確處理社會矛盾的新途徑、新方法,努力創建「平安會同」,推動全縣經濟社會協調、健康、可持續發展。

運營人員: 周卉 MZ019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