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羅生門》羅生門下的人性審判

看完這部一直沒看的傳世佳作《羅生門》,大為感慨之,對黑澤明的才華更是欽佩萬分。

《羅生門》本是芥川龍之介的一篇小說,而黑澤明編導的同名電影,則取材於芥川的另一篇小說《竹叢中》,兩篇小說本來是毫無關聯的。

影片借「羅生門」為場景,讓三個在這裡避雨的人談論「竹叢中」的殺人案;而小說的結構,則是臚列案件的幾個證人和當事人在巡捕官署的陳述記錄,除此之外,不著一字。

影片結構上這樣重新安排,使案子當事者陳述的不同的案情版本,通過與案子無關的對話者逐個講述出來,更有效地喚起觀者的強烈懸念:事實的真相究竟如何?

抑或,事實的真相是否根本不可知?

又通過對話者的議論「演繹」出這樣的意思:人對事實的陳述不可信,是由於人心的根本缺陷,而這缺陷幾乎不可克服;這意思在小說里是引而不發的。

文字的藝術不妨「隱」,視聽的藝術則必須一定程度地「顯」。

說羅生門下的對話者與案件無關,其實多少有點關係,其中的兩位在巡捕官署做過證人:那個和尚三天前的中午曾在山路上遇見一個武士牽著馬對面走過,馬上坐著他的妻子,和尚認出胸口被扎過一刀的死者就是武士;那個樵夫則是首先發現死者的報案人,他說死者倒斃在離山路不遠的林子里。

第三位對話者確與案件無關,但很重要,正因為他不住地追問,悲天憫人的和尚和心事重重的樵夫才把旁聽到的3個案情版本一一道出;這個似乎看透了一切的漢子還發揮了不少人間不如地獄、人性不如獸性的議論,以及事實真相不可得知的虛無主義「認識論」,竟使對人心之善尚存一線希望的和尚都差點同意了他。

3個版本分別屬於遠近聞名的強盜多襄丸、死者武士的妻子和死者本人;死者的話是借女巫之口說出的,這是藝術手法,可以信為死者本人想說的話,不必橫生枝節。

強盜騎著武士的馬,帶著武士的弓箭和腰刀,在逃逸的路上突然腹痛倒地,因此被捕手擒獲,他當然是嫌犯;武士的妻子也在附近的廟裡找到,兩人被帶到巡捕官署;女巫代言也在官署進行。

強盜供認不諱,武士是他殺死的;女子則說,是她用自己的護身匕首刺死了丈夫;武士卻說,他是自殺的。

強盜供述:他在山路邊息涼,見那女子經過,便起了邪念。

他將武士騙離山路,突然襲擊,絆倒武士,將其捆綁在樹上;又跑去騙那女子,說她丈夫突發急病,拉著她跑近武士身邊,當著武士的面強暴了她。強盜既遂所欲,想要離開,女子擋住說:「我不能在兩個男人的面前出醜,你們兩人必須有一個死。」

強盜用長刀挑斷捆綁武士的繩子,武士立即跳起,拔刀應戰,經過20多個回合,強盜終於取勝,殺死了武士。

女人泣訴:強盜凌辱了她之後就溜之大吉,她跪伏在丈夫面前失聲痛哭,丈夫卻一言不發,那眼神既不是悲傷,也不是憤怒,而是充滿著鄙視,冷酷無比,令她戰慄。女人苦苦哀求,請丈夫原諒,那武士始終一動不動,一言不發,冷酷的眼光直誅女人之心。

她從草間拾回反抗強盜時掉落的護身匕首,割斷繩子,遞匕首給丈夫,寧願他殺了自己,丈夫仍舊不言不動,眼光如劍。

她絕望之下想與丈夫同歸於盡,便以匕尖對準了丈夫,自己昏過去了;醒來后看到丈夫胸口插著那把短刀。

武士的版本最離奇:那強盜完事後,又花言巧語引誘女人隨他去,做他的渾家,那女人不僅意肯言從,竟還指著被綁的丈夫要求強盜:「先殺了他!」

聞言連強盜都大驚失色,一把將她掀倒在地,反問武士如何處置這個女人:「是殺了她!還是饒了她!」

因這一言,武士從心底寬恕了強盜;女人逃走,強盜追之不及,迴轉來割斷武士身上的繩索,也悻悻然走了。

妻子的「背叛」和「狠毒」,使武士痛不欲生,拾起短刀,毅然自盡。

案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呢?

羅生門下那個漢子的評論似乎可以作為總結:「人都自以為老實,都把對自己合適的話當作真話,而把對自己不合適的事情忘得一乾二淨,這樣才心裡舒坦。」

可不是嗎?

人們說謊,往往並非有意說謊,而是真的以為自己說的是事實;心理陷溺在需要中,就會啟動一種機制,能把自己不肯承認的事情,對自己不合適的事情,下意識地、自然而然地忘記掉,修改掉,以求得心裡舒坦。

當事人各說各的,看來真相是真的不可得知了。

然而,影片添加了小說中沒有的第4個版本,是屬於那個樵夫的。

他其實躲在樹叢後面,目睹了案情的全過程,只因事後從案發現場偷走了那把嵌螺鈿、頗值些錢的匕首,心中有愧,所以開始不說,漏出的一句兩句被那敏感的漢子抓住,追問不休,才說出他的版本:強盜強暴過武士的妻子后,請求原諒,還請求女人跟他走,他願意金盆洗手,改惡從善,用勞動來養活她。

女人二話沒說,拾起匕首,跑近丈夫,割斷繩索,兩個男人明白她的意思,是要他們用決鬥來決定她的命運。

但兩個男人都很怯懦,都怕死,不想戰鬥。

武士說:「我才不願意為一個女人拚命呢。」

還罵女人:「在兩個男人面前出醜,為什麼不自盡。」

那強盜也順水推舟地奚落女人。

女人氣極,破口大罵,罵他們膽小鬼,罵他們名不副實。

兩人不得已才出手,且都本事平平,刀法不準,一個砍進樹里,一個插進地里,拔不出來,決鬥成了毫無章法的扭打。

強盜終於碰巧從地里拔出長刀,刺死了武士,自己還在索索發抖。

這個版本可以認為(也應該認為)至少是基本真實的,否則黑澤明添這一筆豈不成了蛇足?

黑氏這一增筆似乎又轉進了一層意思:妨礙認知事實真相的道德缺陷和心理障礙,雖然難以克服,畢竟不是不可克服;樵夫既已承認了自己的過失(偷匕首),他就不受過失的障礙了,他能夠道出事實的真相。

影片末尾,羅生門後壁角下傳出啼哭聲,原來是個棄嬰,那個以「人人都在作惡,我也不妨作惡」為人生哲理的漢子,剝下嬰兒的外套就走。

樵夫則抱起嬰兒,準備帶回家養,他對和尚說:「我已經有6個孩子,再添一個也不過一樣的辛苦。」和尚感謝他:「幸虧你,我還可以相信人。」

但是,影片中仍有伏筆,仍留下了問題,值得深思,即,強盜用來刺死武士的究竟是長刀還是匕首?

既然樵夫的版本為基本真實,我們不妨以此作參照來分析一下強盜、女人和武士的版本,連帶也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強盜的版本比較接近真實,因為確是他殺了武士。他把女人無言地割斷繩索,改為女人主動說要兩個男人決鬥,是誇張了點,但女人確有這個意思。

他的心理需要表現在把當時的怯懦怕死說成勇敢威猛,為此他還不惜誇讚武士的勇敢威猛來陪襯自己:「能和我斗到20回合以上的,只有他一人。」他當然不肯承認「決鬥」中曾失手丟刀,所以刺死武士的只能是一直在手的長刀。

武士憎恨妻子,是因為受到強盜強暴其妻子得手過程(包括種種細節)的強烈刺激,從而把內心痛苦投射為無辜女人的「罪惡」,這是怯懦膽小而又妄自尊大、男尊女卑思想頑固的男人常會有的心理指向方式。

武士說是自殺,其實想怪罪女人殺了他,女人割斷繩子,要他與強盜決鬥,確是他的間接死因。

同時,他不肯承認輸給強盜,說為自殺,也出於這種心理需要。因心理需要而下意識地編謊說事,分析起來,故事裡總會有一兩個事實的基點。

武士說他死在匕首下,應該是事實,因為他臨死知道刺進胸口的是匕首,心理並不需要在這種地方說謊。

女人其實未逃走,而是極度恐懼地旁觀戰鬥。她看到匕尖對準丈夫時嚇得昏死過去,醒來又看到丈夫胸前插的是匕首,而這場戰鬥正是她用匕首割斷繩子挑起的,所以她自責自罪,認為是自己刺死了丈夫。

她的心理需要是強調自己的行為另有原因,即丈夫那冷酷鄙視的眼光,以稍稍減輕一點自己並沒有的罪責。

這女人的心理需要實在很可憐,她完全不必要地自己跳進18層地獄,惟一的需要是往上升一層。而刺死武士的是匕首,這一點她也沒有必要說謊。

這樣看來,扭打中強盜幸而到手的不是長刀,而是短刀,樵夫到底還是說了謊。

樵夫是說了謊了,所以當武士說到「我死了,一個人的腳步輕輕地走來,從我的胸口拔去匕首」時,他坐不住了,霍地跳起,大聲抗辯:「不對不對,他說的是假話,插在他胸口的是長刀不是短刀。」

武士的假話多了,樵夫何以獨獨抗議這一條呢?

是長刀還是短刀的問題,對別人不重要,對樵夫卻最關重要。因為若是短刀,那麼他的偷,就不是從草間順手牽羊地拾取,而是從死人血淋淋的傷口拔取,性質要嚴重得多。

樵夫心理上不肯承認,自己竟會這麼忍心,所以他對和尚說:「有時候,我連自己的心思都摸不清。」

小說《竹叢中》的最後一節是「借巫師的口,死者幽靈的話」,而他的話最後一句也是:「我感到胸口的匕首被拔了出來,我的鮮血汩汩地往外冒。

我就這樣死了。」不管芥川寫這句話是就事論事(刀總要被拔出來),還是另有寓意讓讀者去推演想象,電影《羅生門》的所有增筆,就是靠這句話與小說完美無縫地貼接在一起。

小說是完整的,又是開放的,沒有終止符;電影把小說的意思深進了一層,也是完整的,又仍然是開放的,同樣沒有終止符。

人心缺陷與認知事實真相的關係問題,黑澤明並未給出最終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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