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古今中外如何對付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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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將至,大家都在心裡盤算著一年的帳,想著有多少結餘,可有時候卻發現不僅沒剩什麼卻還拉下了虧空,心急火燎翻遍了口袋,卻找出一張欠條。電話打過去,那邊的口氣硬的驚人:我憑本事借來的錢,為什麼要還!

老賴這個群體簡直是無處不在,出了車禍原本該是他的責任,賴得一乾二淨,就是倆字:沒錢!讓你干著急也進不去他的保險修車,只能自認倒霉。再有從小互相看著長大的兄弟,就為了幾萬塊錢,人家把你拉黑了,留下一句:大不了以後不見了!真的是想說:

然而人性千百年來似乎沒有發生什麼變化,那麼古時候是怎麼對付老賴們的呢?

唐代是這麼乾的,如果欠人1匹布,違約20天不還,打屁股20下,40天不還打60下;如果欠人30匹布,那麼起刑就是60下;如果欠100匹,起刑90下,基本這個屁股也就不能要了。這還不算完,不是打了就相當於宣布破產,錢就不用還了,錢還得照給!不然的話還有說法。「百日不償,合徒一年」打完過百天還沒有還錢,直接判刑一年,實在是夠狠的。

繼唐朝之後的宋朝在這方面也不甘落後,他的法律規定是打你一頓,再讓你給人家幹活抵債。值得一提的是,規定的還特別細,幹活怕你把家裡的老奶奶小朋友派出來充數,那不僅幹不了什麼活,萬一把人累出毛病了還倒打你一耙,於是有「役通取戶內男口」的補充說明,同時這裡規定萬一你跑了,保人代你賠償,保人是現在合同中的擔保人。這樣看來宋代的刑法規定已經比較詳細明確了,但是如果保人也跑了,那麼債主就比較悲慘了,宋代的刑法和現在一樣,都是有一個訴訟失效期,超過30年自動作廢,當然值得跑路的都是大筆的錢,一般的借貸是不會這樣的。

按理下面該說元朝了,但很遺憾,元朝一是存在的時間較短,各項法律制度不是很健全,二來一直處於動蕩時期,三是元朝到迄今為止能不能算中國,歷史上還存在一定爭議。由此可以看出,但凡借貸能夠產生條件都是百姓生活較為富足,起碼有錢能夠借出去,不然成天打仗民不聊生,吃都吃不飽,還談什麼借錢呢,借幾個窩頭還更實在點。

到了明朝,眾所周知由於朱元璋是窮苦出身,上任之後最喜歡乾的事情就是聯合最底層百姓來整治社會中層以及各級官員,稍微看誰不順眼就剝皮伺候,搞得剝人皮的人手都嚴重不足了。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事無巨細的都按照走的是法家萬事從嚴的路子,《大明律》規定,欠債不還者,五貫錢違約三個月以上擊杖十下,關鍵他是累積演算法,拖一個月加十下,一直打到四十下為止;而五十貫錢就直接三十杖起步,按月累加到六十杖止,以上只是懲罰,該還的錢一分不能少。真的是在立法上面做到了一個蘿蔔一個坑,連這些人拖欠的月數與杖責數的關係都幫我們理好了,真是貼心啊。

最後說說清朝,清朝離我們最近,也存在的時間較長,各類生活習俗最接近現代人,但是清朝的規矩明顯不像之前那麼暴力了,譬如直接打屁股或者是直接強制家中所有男丁勞動抵債。而是先把你關起來,讓家人湊齊了欠款來贖你出來,如果實在沒錢,再判罰你勞動抵債。

但以上這些判罰都有一個極為混蛋的補充條款,就是大赦天下!過去看電視總以為大赦天下只是把犯人都放了,其實不僅僅這樣,大赦天下同時赦免所有老賴,這堪稱是老賴們的狂歡也不過分,實在是讓人難以接受。

但是綜合起來看,只要是法律能夠順利執行的和平時期,古人相對而言不想做老賴,原因很簡單,丟不起那個人啊!光是第一條扒了褲子打屁股,這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哪兒受得了這個。還有干苦力抵債,關小黑屋等等政策。因此在下覺得,要是現在也能直接把老賴們的褲子扒下來打一頓,那這個威懾力可比讓他坐牢難受多了

說完了中國,我們看看國外是怎麼操作的。與中國不同,國外早早就開始了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這就使得生活中的一切都和信用積分掛鉤。欠債不還這個信用記錄污點一旦產生,在求職、租房時就會遇到大麻煩,相反,如果信用良好,那麼連買汽車保險都是有額外折扣的。有人會說,實在還不清錢那可以宣布破產啊。但是破產的代價是巨大的,整個生活水平相當於要維持在低保水平,各類的高消費奢侈品從此與你無緣了。老賴在這樣的社會信用積分監控下,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他們的生活會直接受到影響。值得一提的是,我國目前也在各行各業開展了這樣的信用體系建設,相信不久的將來,老賴們也玩不轉了。

百度「老賴」第一行就是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提供的失信人名單

最後,祝大家新年新氣象,和老賴say good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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