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標誌物能作為診斷肺癌的依據嗎?

肺癌標誌物不能作為診斷肺癌的依據,因為確診腫瘤的主要標準只能是組織病理學和(或)細胞學診斷。檢測腫標誌物的作用在於

輔助診斷:如影像學可疑肺癌 者,若腫瘤標誌物明顯增高,提示腫瘤的可能性大;

.判定治療療效:若治療過程中,腫瘤標誌物明顯降低或達正常,提示治療有效;反之,可能提示療效不佳;

定期檢測腫瘤標誌物可監測複發:如肺癌經治療后癥狀、體征及可測病灶均完全消失,此後在定期複查中應包括檢測腫瘤標誌物,若呈進行性升高,常提示腫瘤 可能複發或轉移,應作進一步的檢查。

其他部位腫瘤也可導致CEA、SCC等腫瘤標誌物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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