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3000元約炮 炮友開溜未付錢 報假警謊稱盜竊

一個是女舞蹈培訓老師,一個是廣告公司男職員。雙方在QQ上以3000元的價格相約發生一夜情后,男方覺得不值悄悄溜走。舞蹈老師覺被騙憤而報警稱遭盜竊,警方立案后錯將男職員以盜竊罪刑拘。該案真相大白后,女舞蹈老師昨日因誣告陷害罪,被海珠區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

男方未付錢悄悄開溜

9月22日,自稱身為2家舞蹈培訓機構店主的阿霞(化名),利用工作Q Q聊天時被一名男網友阿成(化名)加為好友。經過2天的私聊之後,兩人相約於9月24日晚11時許,前往海珠區新港中路某賓館開房。阿霞說,阿成答應發生關係後會給她3000元錢。

9月24日晚,發生關係之後阿成趁著阿霞洗澡之機,以口渴下樓買飲料為名一去不返。「我很生氣,感覺被騙了。」心懷不忿的阿霞一怒之下撥打110報警,稱自己在賓館被人偷走3000元錢。海珠區赤崗派出所警員調取了賓館監控錄像並立案調查。

女方事後承認報假警

因當晚是阿成用身份證登記開的房,10月23日19時許,警方前往阿成位於越秀區的辦公地點將其帶走調查,后以盜竊罪刑拘。阿成坦白,他是通過廣州美女交友網認識的阿霞,並約好以3000元的價格發生關係。完事之後他沒打招呼就離開了,但並未帶走阿霞的財物。「我是怕她拉住我不讓我走。」阿成說一度覺得3000元的「嫖資」不值。

10月29日下午,赤崗警方通知阿霞再次前往作筆錄。30日上午,經民警教育,阿霞終於承認了有償性交易是真,被盜3000元是假的事實,承認報了假警。然而此時阿成已因盜竊罪被錯誤羈押達12天。

險釀冤假錯案構成誣陷

「你知不知道這樣報假警,可能會造成冤假錯案,導致他人人身自由受限,以及公檢法機關辦案人員受牽連?」法官昨日當庭教育阿霞。

「我以前不懂法,並不是想誣陷誰,我只是第一次做這種有償性交易就被騙,想報警先把他抓住。」阿霞說到被騙的委屈時,當庭淚流。

根據阿霞自述,她是土生土長的梅州人,2000年左右大學畢業,后一直於白雲區某職業技術學院任舞蹈幼教。她編排的舞蹈節目,曾經在北京演出,還獲得過廣東省金獎。幾年前她剖宮產後回老家休養,因在廣州工作的丈夫拒絕支付撫養費,女兒1歲8個月大時她與丈夫離婚。回到廣州後下海經商,在海珠區開了一家健身瑜伽店和一家幼兒藝術培訓店。2011年因母親腦瘤開顱手術,以及自己被查出腰椎間盤突出,被迫關掉一家店休養。「把所有學員的學費都退了,經濟緊張。」

「我重新出來工作以後,想重新證明一個單身女人帶著一個孩子,照樣可以的,不一定要靠老公。」阿霞說自己身負一家7口的開支,經濟壓力太大,「雖然3000元緩解不了什麼,但我還是沒能經受住誘惑」。當阿成將價格從2000元調到3000元時,阿霞說沉默的她答應了。誰知卻被騙,「我都這麼慘了他還騙我。我只是一時衝動,想讓警方抓到他,弄清楚他為什麼要騙我」。

海珠區法院當庭判決,阿霞構成誣告陷害罪,判處拘役5個月。「無論是嫖娼還是一夜情,都不影響報假警意圖使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性質。」南都記者獲悉,本案中因阿霞無賣淫前科且事發前有正當職業,雙方有償性交易的行為是否構成嫖娼值得商榷,且阿成已被錯拘12天,因此後者未再另行處理。

我以前不懂法,並不是想誣陷誰,我只是第一次做這種有償性交易就被騙,想報警先把他抓住。——— 女當事人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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