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丞相權利演變之路:丞相制—— 三省制—— 六部制

自秦始皇統一中國,設立丞相一職開始,丞相的權力地位就一直處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丞相的職責,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協助皇帝管理一切軍國大事。由於相權的過大必然要與皇權產生某種程度的衝突,所以歷代皇帝為了加強皇權自然就要削弱相權,從秦漢至明清,丞相一職從有到無的演變進行了近兩千年,我們今天就來看一下,相權如何從丞相制分落至三省制,再到六部制的歷程。

秦漢時期的丞相權利極大:「掌丞天子,助理萬機。」可以說是無所不包,甚至有權封駁皇帝的詔書,表示對皇帝命令持保留態度。而從事皇帝這種職業的人都是掌控欲極強的人,自然不能坐視大權旁落,漢武帝時期就奪了丞相的權利,設立以大將軍為首的內朝,專門處理軍國大事。以尚書以及中書二者來轉達表章,溝通內外朝,為後世尚書省的發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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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三國時期,曹操將原為內朝的尚書省正式轉為外朝官署,他的兒子曹丕以尚書省權力過大為由,以曹操設立的專門處理機密文書的秘書省為基礎另設中書省,掌管機要,起草和發布詔令。自西晉開始,原為宮內侍從官的辦事機構的門下省,逐步發展成為與尚書省﹑中書省鼎足而立的三省之一。至此相權從丞相手中正式轉移到了尚書、中書、門下三省手中,三省長官皆被稱為宰相。

到了宋代,雖然三省名義始終存在,但是已經混同為一省。同時由於樞密院、三司的設立,宰相的軍權、財權被剝奪,三省制度名存實亡。到了元朝時期,設置一省制,丞相的權力大增,有時候甚至能左右皇位的繼承,這也算是丞相權利的迴光返照吧。

代元的明朝建立之初還是有丞相之職的,但很快在明太祖朱元璋手裡丞相一職成為了歷史,朱元璋利用丞相胡惟庸謀反案,廢丞相,將丞相政務歸於六部,六部直屬皇帝,從此在我國歷史上活躍了近兩千年的丞相一職正式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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