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的土司制度

中國歷史上清朝初的土司制度是在清軍入關之後,在統一全國的戰爭與平定「三藩之亂」的過程逐步建立並展開實踐的。清軍入關,隨即展開統一全國的戰爭。在確立對全國的統治過程中,清廷對中國南方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土司,主要採取招撫政策。清廷招撫土司的政策,體現在順治五年的詔書中。該年十一月冬至南郊祀天,以奉太祖武皇帝配天及追尊四祖考妣后尊號禮成,叔父攝政王多爾袞以順治帝名義頒布大赦天下詔書。

清朝的招撫政策是相當成功的。隨後在清廷統一全國的戰爭過程中,土司並未有給清軍帶來很大的麻煩,並且在清廷招撫政策的利誘下,紛紛「各獻輿圖版冊及元明兩朝印式來歸」。順治十四年三月,清廷以太祖太宗配享禮成頒詔天下,重申順治五年所下詔書中的兩條招撫土司的政策氣順治十五年正月,又以皇太后聖體康豫,頒詔大赦天下,再次重申上兩次的招撫政策。清廷一方面不斷通過皇帝詔書的形式發布對土司招撫意向,同時另一方面通過國家典章制度的形式確立土司管理辦法,確立對土司管理的制度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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