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真發票也違法 輕則罰款重則判刑

近日,一則題為「北京一地鐵保潔員撿1800餘張一卡通發票賣錢,被判十個月」的新聞在媒體平台上傳播,引髮網友熱議,有些網友感慨:「沒想到賣真發票也會構成犯罪」,有些網友認為賣發票被判十個月,判的太重了。

生活中經常能看到有賣發票的信息,有的在網上賣,有的在地鐵口叫賣。一些人以為賣假髮票犯法,賣真發票應該沒事;也有人雖然知道賣真發票也違法,但根本想不到會構成犯罪。賣真發票到底違反了什麼法律?什麼情況下會構成犯罪?

賣普通發票100份以上涉嫌非法出售發票罪

問法網特邀律師、北京市國韜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在珂表示,刑法第209條規定了非法出售發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以外的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也就是說,只要是出售發票的,情節嚴重的,都可能會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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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多少發票可能觸犯刑律呢?根據2010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非法出售普通發票100份以上或票面額累計在4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李在珂律師表示,地鐵保潔員賣發票的案件中,保潔員賣了1800餘張發票,遠高於立案標準,並且被告人系「職業」售票人,所賣的部分發票屬於聯號票、且票面整潔、邊緣碼放整齊,不是媒體報道所稱是「撿」的發票。法院結合發票份數、票面金額、是否系「職業」售票人、發票來源、再犯罪可能性等因素判處保潔員有期徒刑十個月,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屬於罰當其罪,並不算判的太重。

賣發票會被稅務機關罰款

發票違規交易行為最終指向的都是逃稅,是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發票管理規定使用發票,不得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製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製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的,由稅務機關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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