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還款法院強制措施是什麼

針對拒絕還款法院強制措施是什麼

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借錢不還起訴強制執行需要多久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執行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

1、當事人均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后六個月內申請執行;

2、當事人均為公民或其中一方為公民的,必須在法律文書生效后一年內申請執行;

Advertisements

3、在執行中當事人間經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后被執行一方不按和解協議履行,申請一方向法院申請恢復原法律文書執行的,申請執行期限自和解協議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起連續計算;

4、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人是公民的,申請期限為一年,申請人是行政機關、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期限為180日;

5、行政決定的申請期限為180日。

法院強制執行對方沒錢怎麼辦?

如果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轉移了財產,執行的法院可以對其進行依法拘留罰款等,並強制追回被轉移的財產。

法院可以強行拍賣抵押被告人的財產來彌補債權人的損失,但是如果對方真的沒有任何的私人財產,也沒有發現債務人有財產轉移,那麼在發生債務糾紛的時候,如果債務人確實沒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將會下達中止執行的裁定,而債權人可以在發現債務人有了可執行的財產之後,立即申請恢復執行,而這永遠不會過期,並且法院還可以對其實施司法拘留。

Advertisements

因此,當我們在借錢給別人的時候,如果不想在借條到期的時候,債務人還不了錢,不妨先了解一下債務人是否有還款能力,再考慮一下到底要不要借錢,避免兩人發生債務糾紛,弄上了法庭,結果仍然收不回來債務。

1、調查一下對方各項財產情況

2、申請強制執行向法院提供對方除銀行賬戶以外其他財產的線索

3、強制執行不一定非要執行對方帳戶資金,也可以執行對方的不動產或營業收入

4、只要發現有財產,隨時可執行

運營人員: 周卉 MZ019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