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中小學生假期加一把「安全鎖」

給中小學生假期加一把「安全鎖」

姜文來

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17年中小學生暑期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減輕學生過重暑假學業負擔,禁止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有償補課,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學校違規補課現象進行堅決處罰;同時,切實做好安全教育,要求各地中小學校結合實際開展暑期安全教育課,提醒家長承擔起暑期對孩子的安全監管指責,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密切與社區、家庭的聯繫,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廣大中小學生度過一個平安、愉快、有意義的暑假。

現在暑假正在繼續,中小學生正處於「自由」階段,學生離開學校放假在家,脫離了學校監管;家長由於上班等因素,對學生的監管基本處於「放羊」狀態;社區人少事物繁忙,學生多也不一定熟悉,根本無暇或無能力監管學生。如何讓學生過一個平安、快樂、有意義的假期,成為家長「頭疼」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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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此時印發做好中小學生暑期有關工作的通知,是從教育管理的角度對中小學生假期進行規範,體現了對中小學生的關愛,對家長、社會及時醒,重視學生的假期生活,特別是注意學生的安全,給家長和社會打一個預防針,避免發生不應該發生的悲劇。

客觀地說,這樣的通知教育部門幾乎年年都發,已經成為一種慣例,由於通知每年都大同小異,家長也沒有將其特別當成一回事,社區也感覺「歲歲年年花相似」,也有些熟視無睹。實際上,由於假期中小學生基本處於脫管或半脫管狀態,每年假期中小學生都不同程度地發生人間悲劇,如7月4日貴州省普安縣發生一起溺水事故,共4名小學生溺亡;7月5日山東省濰坊市兩名12歲男孩溺水身亡。這說明,儘管上級發了通知,也進行了提醒,但在實際操作層面,這種通知猶如不存在,悲劇依然年年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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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出現通知年年發,悲劇年年有的尷尬局面?這種情況客觀地說明了一個問題:上級已經關注到了學生假期監管的極端重要性,所以提醒學校、家長和社會要十分注意,但學校、家長和社會是否落實了,是否盡到了自己的義務和職責,上級部門並不清楚。通知歸通知,監管到位不到位通知者並不知曉。此現象與「反正我告訴你了,至於你是否按照我說的做,是你的責任,和我無關」極其相似。雖然教育部門發出通知的目的是加強中小學生的監管,是為了防範學生發生意外,但由於監管措施依然沒有完全到位,此時的通知幾乎沒有什麼效用,只能做教育部門已經盡到職責的證明,對那些失去生命的學生和家長而言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中小學生是家庭的核心和希望,是家中的重點保護對象,是家長的 「心肝寶貝」,他們也是未來祖國的主人和建設國家的棟樑,給他們一個安全的假期,讓他們愉快、安全地歡度這美好時光,是家長、社會和學校的共同責任和義務,特別是家長肩負更大的責任。教育部門要想辦法將通知內容落實到實處,避免說歸說,家長也切實負起自己的監管的義務,孩子淘氣寧可不上班也要監護好自己的孩子,社會也要組織力量協助監管中小學生,發揮社區積極作用。讓我們共同努力,給中小學生撐起一把 「安全傘」,加一把 「安全鎖」,使其度過一個安全美好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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