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氏兒童教育(一)

瑪利婭·蒙台梭利博士是教育史上一位傑出的幼兒教育思想家和改革家、義大利歷史上第一位學醫的女性和第一位女醫學博士。蒙台梭利教育法(簡稱蒙氏教育)的創始人。她的教育方法源自於其在於兒童工作過程中,所觀察到的兒童自發性學習行為總結而成。倡導學校應為兒童設計量身定做的專屬環境,並提出了「吸收性心智」、「敏感期」等概念。她所創立的、獨特的幼兒教育法,風靡了整個西方世界,深刻地影響著世界各國,特別是歐美先進國家的教育水平和社會發展。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特點在於十分重視兒童的早期教育,她為此從事了半個多世紀的教育實驗與研究;她的教學方法從智力訓練、感覺訓練到運動訓練,從尊重自由到建立意志,從平民教育到貴族教育,為西方工業化社會的持續發展,提供了幾代優秀的人才基礎。《西方教育史》稱她是二十世紀贏得歐洲和世界承認的最偉大的科學與進步的教育家。1949、1950、1951年連續3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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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台梭利認為,兒童具有內在的學習驅動力(賀爾美),以及對周圍環境的強烈學習與吸收能力(牧內美),這使得幼兒從出生起便開始對環境保持著不斷的探索。在這種發自內心的內在驅動力影響下,兒童不斷的探索環境,隨著他運用自己身體的熟練度不斷增加,其探索環境的範圍也會日益增大。在探索過程中所獲取的經驗,將會被吸收並成為日後進行更高階智能學習活動的基礎;探索中所獲得的喜悅與成就感,則會正向循環的支持兒童下一次的探索,並形成自信、積極、獨立、主動的正向性格特質。

為此,蒙台梭利主張不要盲目限制兒童的自由行動,並為兒童準備一個他可以最大限度的自由活動的環境(兒童之家與蒙氏教具)。這個環境需要能夠支持孩子的自由探索與發展,在滋養孩子的好奇心,形成正向性格特質的同時,為其日後的學習賦予一個最基本的框架概念與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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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台梭利對於兒童心理發展的看法,是她全部教育學說的基礎。縱觀蒙台梭利的全部學說,她認為兒童的心理發展既不是單純的內部成熟,也不是環境、教育的直接產物,而是兒童和環境交互作用的結果,是「通過探索環境時所獲得的經驗從而實現的」(蒙台梭利:《有吸收力的心靈》,1949年英文版,第97頁)。蒙台梭利肯定,創造良好的環境,採取正確的教育措施,及早進行教育,豐富兒童的經驗,可以消除和防止智力落後的現象。

具體地說,蒙台梭利首先強調的是人和遺傳素質和內在的生命力。她說:「兒童的生長是由於內在的生命潛力的發展,使生命力顯現出來,他的生命就是根據遺傳確定的生物學規律發展起來的」。「人的第一意識不是後天給予的,而是先天存在的」,她把這叫做「精神胚胎」。對兒童來講,生命力表現為自發性衝動,因此她把對兒童的自發衝動是壓制還是引發作為區分好壞教育的分水嶺,對舊學校壓抑學生自發衝動的做法予以猛烈抨擊。她說:「在這樣的學校里,兒童像被釘子固定的蝴蝶標本,每人被束縛在一個地方——桌子邊」,這對兒童的發展是不利的。在身體方面,導致骨骼畸形;在心理方面,教師為了把零碎乾癟的知識塞進兒童的頭腦,用獎勵和懲罰誘逼兒童集中注意和緘默不動。蒙台梭利否定獎勵、懲罰等強化的作用,強調兒童的內在力量、主觀能動性;要求環境(刺激)要適合兒童的內在需要和興趣,認為兒童不是消極被動地接受外界刺激,他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內部結構、變化和發展。

蒙台梭利認為,生命力的衝動是通過兒童的自發活動表現出來的,「生命是活動的,只有通過活動才能發展」,為了使兒童的生命力和個性通過活動得到表現、滿足和發展,就必須創造適宜的環境。蒙台梭利為「兒童之家」設置了一個良好的環境:有一個較大的花園,學生可自由進出;輕巧的桌椅,4歲兒童便能隨意搬動;教室里放有長排矮櫃,兒童可任意取用放在裡面的各種教具。這樣的環境設置明顯地是服務於兒童的自由活動的。

從個體心理發展過程來看,蒙台梭利強調通過自發活動表現出來的生命力發展呈現一種節律(階段):童年是個性形成最重要的時期,「沒有比這個時期更需要智力方面的幫助」了(蒙台梭利:《有吸收力的心靈》,第27頁)。而在童年期,兒童的各種心理機能也存在不同的發展關鍵期,例如,2—6歲是對良好的行為規範的敏感期,2—4歲是對色、聲、觸摸等感覺的敏感期。某種感覺能力在相應時期內出現、消失,當它們出現時,能最有效地學習;忽視了敏感期的訓練,就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這正是很多低能兒童之所以低能的主要原因。因此,環境和教育在兒童心理發展中又是舉足輕重的。蒙台梭利說,環境問題在她的教育方法體系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蒙台梭利還認為,不同的個體有不同的發展節律,教育要與兒童發展的敏感期吻合,就必須用不同的教育來適應不同的成熟節律,因此她十分強調個別教學,讓兒童各按自己的需要自由活動,使個性得到充分發展。

蒙台梭利關於敏感期和兒童心理發展階段論的思想已被心理學家廣泛接受。

蒙特梭利的初級教學法適用於3~6歲的兒童,分為以下四個方面

為了促使幼兒生理的正常發展,使他們的日常生活動作熟練化,蒙台梭利十分重視幼兒的肌肉練習,她除了順其自然,讓幼兒通過坐、起、走、穿衣、脫衣、取物、照料動植物等行為得到良好的體育練習外,還發明了種種器具,如螺旋梯、搖椅等等,幫助幼兒進行訓練,還編製了體操乃至於呼吸、唇、舌、牙等方面的特別練習。

如穿衣、個人衛生、室內整理等,使兒童不需別人幫助而能自己處理日常生活上的事項,培養其獨立性。不難看出,蒙台梭利上述做法對於幼兒教育來說有許多可取之處。蒙台梭利認為,感官訓練既為兒童將來的實際生活作準備,又是兒童接受知識和發展智力的基礎。

結合感官訓練,提早讓兒童接受讀、寫、算、音樂等方面的教育。同時,通過談話發展兒童的語言能力。

通過特別設計的教具操作流程與數學教具,幫助孩子掌握「數量」的抽象概念。

通過大量的語言活動與教具,幫助孩子掌握基本的文字書寫與閱讀能力,並增加兒童口頭表達能力。

感官教育(感覺訓練)在蒙台梭利的教育體系中占最重要的地位,也是她的教育實驗的主要部分,《蒙台梭利方法》一書用1/4的篇幅來論述感官教育。

蒙台梭利認為,對於幼兒來說,是「刺激,而不是對事物的思維,吸引著他的注意」,因此感官教育符合幼兒心理發展的需要,是重要的;蒙台梭利還認為,「智能的培養首先依靠感覺……感覺練習是初步的基本的智力活動。通過感覺的練習使兒童能辨認、分類、排列順序,這就是智能和文化學習」(蒙台梭利:《高級蒙台梭利教學法》,第1卷「教育上的自發活動」,1917年英文版,第198~205頁)。算術、書寫、言語,甚至實際生活能力、良好秩序的規範都由感官教育引出。還有,通過感官教育可以在早期發現某兒童在感覺機能的某方面所存在的欠缺,以便及時治療和糾正。

首先,蒙台梭利根據兒童對不同的感官刺激存在不同敏感期的原理,將感官訓練細分為觸覺、視覺、聽覺等的訓練,每種訓練單獨進行,並創製了一套教具,共26種,供除嗅覺外的感官練習之用。例如,供視覺練慣用的一種教具是:三組圓柱,第一組高相等而直徑不同,第二組直徑相同而高不等,第三組高與直徑均不同,要求兒童分別將其嵌入鑽在木盤上的相應孔中。

其次,蒙台梭利認為,感官教育要給兒童以活動的自由,成人盡量不予干涉,讓兒童各人根據自己的意願和進度選擇(按等級順序排列的)教材、教具,並自行操作,只有這樣,才能激發兒童的內在動機,同時使教具與兒童的敏感期相配合,達到最好的學習效果。蒙台梭利創製的教具能控制錯誤,她主要是通過這套教具讓兒童進行自我教育。例如,上面講到的視覺教具,如果兒童把一個圓柱體放進一個比它小的孔,則放不進;若放進一個比它大的孔,則到最後,終將至少有一個圓柱體放不進孔中,整個過程只要有一個錯誤,就需重新調整。所以說:「這套教具控制了每一個錯誤,要求兒童能進行自我糾正」。

再次,根據生命力活動服從一定節律的原理設計的整套感官訓練教具,試圖按兒童的水平和興趣,根據物體的外形特徵(形狀、顏色、大小、聲音……)提供有等級的順序的系統刺激(由淺入深,由易到難、由少到多……)以引起兒童的自由反應和自導學習。

有不少實驗證明認識能力的培養應從感覺訓練開始,感覺發展得越好,帶來的外界信息越多,認知能力就越能得到發展,因此不少心理學家和教育家認為蒙台梭利強調兒童的感覺訓練是符合人的認識發展規律的。有些實驗研究還證明蒙台梭利學校的兒童經過「斯坦福—比奈智力測驗」,智力一般有所提高,在知覺方面尤佳。從教育史角度講,蒙台梭利方法確有創見。例如,盧梭的自然教育論以自然後果作為道德自我教育的方法,蒙台梭利將其從德育擴大到智育,主張讓兒童在自我操作和摸索中,通過「教具的控制錯誤」,達到智慧的自我教育,這對以後的個體化教學是一個啟發。又如文字書寫的學習,裴斯塔洛齊主張通過繪畫對形的掌握過渡到文字的書寫,蒙台梭利則讓幼兒從進入「兒童之家」的第一天起,就通過有計劃的感官訓練,在不知不覺之中「爆髮式」地學會書寫,效果比常規的要好得多。

蒙台梭利崇拜兒童的自發衝動,要求給兒童以極大的自由活動權。因此,她試圖讓兒童通過作業的方式達到自我教育。所謂作業,就是兒童根據個體發展的內在需要,按照自己的興趣自由選擇的一些活動,或者是感官練習,或者是算術練習,或者擺弄字母卡片,或者練習穿衣和脫衣動作等等。

蒙台梭利認為:通過作業,兒童自然就「學會謹慎,學會自覺,學會指揮身體的行動」;通過作業這種自由選擇的個體活動方式,學會依靠自己、學會尊重他人,使「兒童之間沒有妒忌,沒有爭吵」,從而培養「絕對平靜」的氣氛,良好的秩序由此而來;通過作業,讓兒童學會自我約束,為意志力形成作準備,推動兒童服從。可見,蒙台梭利所主張的是從自由經過作業到自覺秩序和服從,從而實現讓兒童自我教育的目的。

蒙台梭利認為,教師的首要任務是用科學的態度、科學的方式去觀察、研究「自然的兒童」,真正了解兒童的本來面目,從而揭開生命發展的「秘密面紗」,探討生命的「深刻真理」。其次,在真正了解和認識兒童的前提下,教師應成為兒童自我發展的「援助者」、優異環境的「創造者」。也就是說,教師的工作除了消極的觀察,還應該積極地引導兒童,但這種引導並不是那種直接教給兒童方法和觀念的傳統做法,而是給兒童提供活動的環境和作業的教具,使兒童通過自己的作業達到自我發現和發展,同時,教師應該阻止兒童的不良行為,免得危及兒童本人和其他兒童的發展。再次,教師應無限熱愛兒童,獻身教育事業,不斷完善自己,以自己的完美形象作為兒童自我教育的榜樣。

國際蒙台梭利協會(AssociationMontessoriInternationale,AMI)系瑪利亞·蒙台梭利博士親手創建的無政府組織,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的長期合作單位,AMI於1929年在丹麥成立,同年召開了第一屆國際蒙台梭利會議,蒙台梭利任會長。AMI旨在開展與推廣蒙台梭利博士的研究成果,並維護蒙台梭利博士所留給世人的這一偉大遺產。

一個合格的AMI教師,需經過96天的脫產培訓和2個月的觀察實習,6個月的理論和教具操作培訓。在6個月的理論和教具操作培訓過程中還需要完成理論答辯與工作手冊的製作,最終還需要通過AMI統一組織的考試才能順利獲得AMI教師資格證。

蒙台梭利語錄

1、母親和幼教老師所產生的愛,近乎於神。

2、人類的高貴來自於你就是你,你不是別人的複製品。

3、反覆練習是兒童的智力體操。

4、兒童不會自己判斷自己,他是以別人對他的態度來判斷自己的。

5、兒童通過自立獲得身體的獨立;通過自由的使用其選擇能力獲得意志上的獨立;通過沒有干擾的獨立工作獲得思想上的獨立。

6、生命的紀律是秩序;智力的紀律是專註;行為的紀律是順從。

7、成人應該敬畏兒童。

8、只要準備一個自由的環境來配合兒童生命的發展階段,孩子們的精神與秘密便會自發的顯現出來了。

9、我們現在看到的最錯誤的想法便是以為身體活動就只是身體活動而已,以為它不具有更高層次的功能,其實,心智的發展必然和身體動作相配合,而且是相互依賴存在的。

10、成人無法直接幫助兒童形成自己,因為那是自然而成的工作;但是成人必須懂得細心地尊重這個目標的實現,也就是提供兒童形成自己所必要的而他自己卻無法取得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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