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說,女孩子遲早要嫁人,賺那麼多錢幹什麼?

文檔整理:易秋

講述人:讀者小陌(化名)

我叫小陌,女,25歲,本科是某211,畢業后在外企做了兩年,然後辭職自己開工作室創業,月賺五萬多。

馬上就要過年了,我也回家了,毫不意外的,回家后我遭到了逼婚。

我媽原話是這樣的:「都25了還不談戀愛,小心嫁不出去!」

噢,對了,我們家在農村,這裡的女孩大多初中沒畢業就去打工了,一般結婚的都比較早,和我同齡的小夥伴都已經抱上孩子了。

當然,我志不在此,目前還是想一心賺錢買房,自己有了房子,才有安全感。

但是我媽不願意了,說女孩子賺那麼多錢幹嘛?還不是遲早要嫁人。

嗯,在我媽眼裡,我月賺5萬,還比不上公務員三千。

因為他們覺得女孩子遲早要嫁人,嫁了人就要以家庭為重,要辭職被男人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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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我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現代女性,座右銘就是「女性一定要經濟獨立」,當然聽不進去我媽的話了。

我媽於是又開始從其他方面抨擊我,說我不做家務,以後嫁過去會被老公和婆婆打罵,到時候他們可不管我。

對此,我表示很頭疼。

難道結婚就是為了給別人當牛做馬?伺候別人,挨別人打罵?還要放棄我的事業?

那麼結婚的意義到底何在?我一個人本可以過的更好,結婚後,卻反倒沒了錢,還要給人家當牛做馬,還要挨罵,如果這就是婚姻,那我寧願不結婚,我可沒有受虐愛好。

但是,當我把這番話說給我媽聽的時候,卻被我媽一頓指責,說我在大城市待的時間長了,心待野了,不嫁人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對比,我的說法是,我願意結婚,我並非單身主義者,但前提是能遇見一個我喜歡他,他也喜歡我的人,並且我們是因為愛而在一起,而不是搭夥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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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萬步來說,哪怕要搭夥過日子,我也不會選擇那種,娶了我,就要我放棄事業,然後一心做家務帶孩子的男人。

不管怎麼說,我絕不會妥協,我的人生我做主,我媽口中的那種婚姻,我寧願單身一輩子,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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