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財務看真的不要太相信人

人心隔肚皮,誰也不知道誰到底怎麼想。為人在世,實事求是最重要。我們可以有城府,有點心機,但不要總是聽人一面之辭,要看文件,嘴上說的都不靠譜。

就拿我們財務來說,一張記賬憑證,後面要附上幾張原始憑證,很少不附上,一般都是調賬時用的,什麼意思,就是告訴你,我這個憑證、這個賬,是根據後面的附上的、白紙黑字的內容做的,並且還有規定,一般不正規的發票,白條不行,報銷沒有相應領導簽名不行。確保來源合法,賬合法又正確。

聯想生活中,我們又怎麼樣,相信人家嘴上說說,有時候吃了大虧。

例如老張,老張在一家公司上班,說好月薪1萬,合同簽訂寫的卻是3500,問人事經理,他說:「你放心,1萬就是1萬,一分不會少你的,這是一份避稅合同,為了應付稅務的,你就放心吧,發工資的時候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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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工作了5個月,確實每個月會按1萬打錢來,也就漸漸放心了,不管了,可是才過幾天,公司確說老張工作嚴重失職,要炒他,這樣公司壓一個月賠半個月還應該補老張工資1.5萬,但是公司只給了合同一個月3500就不給了,說老張造成公司損失2-3萬,但是當時計劃是領導簽字批過的,老張問為什麼算我頭上?公司說就算你頭上,領導是不會負責人的。

老張一氣之下,申請勞動仲裁,但法律諮詢的時候表示很難贏,贏了也沒多少,舉證難,合同確實只寫了3500.

其他的還有很多,比如有的公司和你簽訂4份合同,薪酬分開寫,其中兩份寫最低工資標準,合同其中一份給你,另外兩份簽訂了不給你。而這樣萬一有什麼糾紛,說不清了,公司把另外兩份合同撕了,就說不存在,這樣打官司很難贏,舉證,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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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比如,我們平常的借錢,要是金額小就算了,大的話沒有簽訂借條,對方不還,一口咬定沒有,欠錢是大爺,這時你怎麼辦,打官司都不一定贏,你說是吧。

所以不要相信嘴巴,它什麼都可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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