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攜帶者,抗病毒治療分情況
慢性乙肝病毒攜帶者暫時是不需要抗病毒治療,但要每3-6個月進行生化、DNA、甲胎蛋白、超聲顯像檢查。對年齡>40歲,特別是男性或有肝細胞癌家族史的人,即使谷丙轉氨酶正常或輕度升高,特建議做肝組織檢查,以確定是否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
非活動性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一般不需要抗病毒治療,但應每6個月進行一次生化、DNA、甲胎蛋白、超聲顯像檢查。
乙肝e抗原陽性,這樣抗病毒治療:
1)普通干擾素
每次300萬-500萬U,每周3次或隔日1次,皮下注射,一般療程為6個月。可根據患者的應答和耐受情況適當調整劑量及療程,比如有應答,為提高療效可延長療程至1年或更長;如治療6個月仍無應答,可改用或聯合其他抗病毒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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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聚乙二醇干擾素α-2a
每次180μg/kg,每周1次,皮下注射,療程1年。具體劑量和療程可跟均患者的應答及耐受性等因素進行調整。
3)聚乙二醇干擾素α-2b
每次1.0-1.5μg/kg,每周1次,皮下注射,療程1年。具體劑量和療程可跟均患者的應答及耐受性等因素進行調整。
4)拉米夫定
每次100mg,每日1次,口服。在達到乙肝病毒DNA低於檢測下限、谷丙轉氨酶復常、乙肝e抗原血清轉換后,再鞏固至少1年(經過至少2次複查,每次間隔6個月)仍保持不變,且總療程至少已達2年者,可考慮停葯,但延長療程可減少複發。
5)阿德福韋酯
每次10mg,每日1次,口服。療程參照拉米夫定。
6)恩替卡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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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0.5mg,每日1次,口服。療程參照拉米夫定。
7)替比夫定
每次600mg,每日1次,口服。療程參照拉米夫定。
乙肝e抗原陰性,這樣抗病毒治療:
此類患者複發率高,療程宜長。最好選用干擾素類或耐葯發生率低的核苷類似物治療。
1)干擾素
具體劑量和療程同前,可根據患者耐受性等因素進行調整。
2)拉米夫定、阿德福韋酯、恩替卡韋、替比夫定
計量用法同前,但療程應更長。在達到乙肝病毒DNA低於檢測下限、谷丙轉氨酶正常后,至少在鞏固1年半(經過至少3次複查,每次間隔6個月)仍保持不變、且總療程至少已達到2年半者,可考慮停葯。由於停葯后複發率較高,可延長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