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支三招,讓你」錢滾錢「

過年了,身邊的親友不斷向你借錢?相信你一定會有下列疑問:能否約定利息?該約定多少?怎麼約定?別著急,下面友恆律師事務所律師給你逐一解答。

第一招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約定不明」視為未約定利息

1.什麼是「未約定利息」?

如果借貸雙方對於是否約定利息的事實有爭議且雙方都不能舉證證明自己的主張,例如出借人主張存在有關利率、利息的口頭約定另一方矢口否認,如果出借人不能提供書面文件等優勢證據,法院會認為該借貸合同沒有約定利息或約定不明。

2.口頭約定一定不算數?

根據《合同法》第197條之規定:「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除外」對於非金融機構機構之間的民間借貸,原則上要求書面,到考慮到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多為私人借款、數額少、時間短、出借人與借款人關係熟悉,所以不是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可以採用其他形式。所以對於口頭的民間借貸不是一定無效也不是一定有效,根據《合同法》第36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另外,自然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性合同,只要出借人把借款實際交付借款人該合同就成立並生效,當然作為出借人一定要將借款已經實際交付的證據保存好,這也是上期中的《過年了,別讓借條「變」白條》中為什麼強調「到」字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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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口頭約定利息怎麼算?

口頭約定利息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l借貸雙方對於口頭約定的利息均予認可,並對於口頭約定的利息無爭議

此時一般無爭議,按照一般的司法解釋處理即可。

l借貸雙方中的一方承認有口頭約定的利息,另一方予以否認

此時就看雙方誰能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如果主張有利息的一方提出證據法院會認定雙方存在利息約定但如果利率難以查清,視為「約定不明」,如果出借人向法院主張利息將得不到支持。

l借貸雙方對於有利息約定事實予以承認,但在利率高低上存在分歧

此時會認為「約定不明」

第二招 未約定借期內利息,但可主張逾期利息

如果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借期內利息或約定不明,對於逾期利息不因借期內無約定或約定不明而一律不支持,具體如何計算利息則需按照其他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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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則意見》第123條規定,「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准許。」所以,即便是借期內沒有約定利息的無償借款,作為出借乙方認可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第三招 利息上限

1.年利率24%以下的民間借貸利率可申請司法強制執行:

如果你們約定的利率低於此限度是合法的,法院會支持你的主張。

2.年利率超過36%會被認定無效:

如果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36%會被認定無效,如果借款人已經如約支付了利息,出借人應當返還超過36%的那部分利息 。

3.年利率24%—36%的民間借貸利率擁有債權保持力但無執行力:

介於之間的借貸利息是自然債務,但是該約定並非無效,只不過當出借人向借款人要錢時借款人有理由拒絕並且出借人也無法通過訴訟強制借款人給錢。但是如果借款人已經將該部分利息給了出借人且出借人接受,則不得反悔,出借人有理由保有這筆錢,一句話就是借款人不想給可以不給,但是給了就要不能反悔,錢要不回來了。

最後,友恆律師提醒大家:

1.民間借貸應書面,利率不超36%

2.給付借款留證據

3.過了借期算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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