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的機動車、電動車、自行車...千萬要看,可能被罰款.

呼和浩特市出重拳治理不文明陋習

新規3月10日起實施

新聞發布會現場

人民網呼和浩特2月11日電(王慧)11日下午,記者從呼和浩特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8年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正式頒發了《呼和浩特市城市環境衛生和車輛停放秩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規定旨在加強不文明陋習的管理,加大對破壞環境衛生行為的處罰,規定自3月10日正式實施。

根據《規定》,對隨意在各類市政道路、公園遊園、市政設施等未設定機動車停車地點停車,在各類停車場超出泊位停車,不按車位內指示的朝向、範圍停車,以及其他不按規定停車的各類違法行為,可處以50元以上150元以下的罰款,對於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等非機動車輛隨意停放或擠占機動車停車位的,除責令其立即改正外,還可處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禁止在城市重點管理區域內隨意便溺,視情節給予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在城市其他管理區域內隨意便溺的,責令其立即清理,並視情節可處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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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來,呼和浩特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在全市範圍內全面開展了「廁所革命」、「廚房革命」等30多個方面的綜合整治。此次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是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設管理歷史上重視程度最高、投入人力財力最大、整治範圍最廣、整治要素最全的一次專項行動。自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組成39個督導組全程包聯督導,指揮部辦公室和各級各部門紮實推進落實,全市各族幹部群眾廣泛支持參與,經過一年的不懈努力,城市環境得到了根本改變,宜居水平顯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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