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武漢市有軌電車的,進來看看……

《武漢市有軌電車管理暫行辦法》正式頒布了,將於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具體有些什麼,來,為你解讀一下:

一、為什麼要制定《辦法》?

有軌電車作為地面運行的軌道交通系統,兼具城市軌道交通和地面常規公交的運行特點,由於其全程在地面軌道上運行並與地面其他交通方式混行,行車環境更複雜、智能交通控制要求更嚴密,在安全運營管理等方面與常規公交有較大區別,同時也有別於全封閉、不與地面其他交通方式混行的地鐵等軌道交通方式。目前國家和省都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規章對有軌電車進行規範,我市有關普通機動車的管理規定以及關於軌道交通的管理規定也不能完全適用於有軌電車。因此,為適應我市有軌電車交通發展的需要,針對有軌電車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性,制定專門的管理辦法,對其規劃、建設、運營安全等進行規範十分必要。

二、《辦法》對有軌電車的定義和管理應當遵循的原則作了明確規定。

有軌電車是指由電力驅動,沿軌道運行,可以與地面道路混行的中低運量軌道交通公共客運車輛。其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規範運營、信號優先、安全便捷的原則。

三、《辦法》明確了市、區人民政府以及相關工作部門的職責分工:

一是規定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協調本市行政區域內有軌電車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二是規定各區人民政府(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管委會)負責其轄區內有軌電車的規劃、建設、運營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是規定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有軌電車管理的綜合協調並具體負責有軌電車運營的監督管理;發展改革、國土規劃、城鄉 建設、公安、財政、城管、安監等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軌電車的相關管理工作。

四、《辦法》明確了有軌電車規劃、建設和試運營的相關要求和程序。

《辦法》強調有軌電車專項規劃應當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按照因地制宜、審慎發展的原則組織編製,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其他有關專項規劃相銜接。有軌電車工程建設應當按照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有軌電車工程建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進行。

《辦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借鑒外地城市經驗,規定有軌電車工程經驗收合格,應當組織試運行,試運行期不得少於90天;試運行完成後,經評審符合試運營基本條件的可以開展試運營;有軌電車試運營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正式運營。

五、《辦法》明確了有軌電車運營管理的規範。

一是運營單位應當按照要求建立完善運營服務信息系統;向社會公示服務承諾。建立投訴受理制度。

二是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建立有軌電車運營服務質量考核制度。

三是明確了有軌電車駕駛員應當遵守的通行規則及危害有軌電車運營安全的禁止性行為。

四是乘客應當遵守有軌電車乘車規則。有軌電車運營單位可以對乘客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乘客應當配合有軌電車運營單位接受安全檢查。

六、《辦法》明確了安全和應急管理的相關規定。

一是規定安全保護區制度。《辦法》規定設立有軌電車安全保護區,並對安全保護區範圍予以明確;有軌電車運營單位應當加強對作業單位施工現場的巡查,發現危及安全的,應當及時處理。

二是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性檢查和運營安全評價制度。運營單位應當定期對有軌電車進行安全性檢查,及時發現並消除安全隱患;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專業機構開展有軌電車運營安全評價。

三是建立應急管理制度。市交通運輸部門應當組織編製有軌電車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軌電車運營單位應當制訂製訂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七、《辦法》明確了有軌電車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

一是明確有軌電車上路行駛和駕駛人的條件,規定有軌電車車輛經公安交管部門備案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同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人應當依法取得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軌電車准駕車型駕駛證。

二是明確交通事故處理依據。涉及有軌電車的交通事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有軌電車運營單位應當通過依法購買保險等方式,完善運營事故處理機制。

八、《辦法》明確了違反行為規範的法律責任。

一是對有軌電車運營單位在運營、安全和應急管理中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在規章設定處罰的許可權範圍內設定了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

二是對危害有軌電車運營安全、損害有軌電車設施設備等違法行為,以及違反本辦法有關有軌電車規劃、建設、安全等管理規定的行為,分別由公安、規劃、建設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予以處理。

運營人員: 馬文晶 MZ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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