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立了軍令狀,為何關羽沒事馬謖被斬?

馬謖是蜀國的參軍,自幼熟讀兵書,司馬懿引兵進犯,他自告奮勇鎮守漢中咽喉——街亭,並且在出發前"立軍令狀"。結果因為自高自大,驕傲輕敵,拒絕副手王平於當道築土城的勸諫,被司馬父子趁機斷了汲水之道,乘虛而入,街亭失守,蜀國因此丟掉了一個重要戰略樞紐,變得十分被動。面對狼狽逃回的馬謖,諸葛亮雖然很愛才,卻終究以一聲"若不明正軍律,何以服眾"的長嘆,以一句"昔孫武所以能制勝於天下者,用法明也,今四方紛爭,兵戈方始,若復廢法,何以討賊"的感懷,揮淚斬了頗有軍功的愛將馬謖。

諸葛亮這種嚴格以法治軍的態度,直到今天仍被傳為美談,後人有讚美詩曰:"失守街亭罪不輕,堪嗟馬謖枉談兵。轅門斬首嚴軍法,拭淚猶思先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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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犯過違軍令狀之罪的,並不只馬謖一個,甚至還有犯了比馬謖更大罪的將才,卻比被砍了腦袋的馬謖要幸運得多。那就是是關雲長,關羽在華容道上義釋曹操。

赤壁一戰,又祭風又縱火,殺得阿瞞如喪家犬落荒而逃,諸葛亮算準他必走華容道,關羽自告奮勇,橫刀立馬於華容道,諸葛亮怕他念舊情(曹操昔日對關羽有恩義),"『倘若放了時,卻如何?'雲長曰:『願依軍法!'孔明曰:『如此,立下文書。'雲長便與了軍令狀。"結果終因義膽柔腸,放了表面扯舊實則求饒、瘟雞般哆嗦成一團的曹操。空手回來,孔明"有軍令狀在此,不得不按軍法",要將他推出斬首,"玄德曰:『昔吾三人結義時,誓同生死,今雲長雖犯法,不忍違卻前盟,望權記過,容將功贖罪。'孔明方才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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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馬謖和關羽這兩則個案放在一起比比,是挺有意思的。

它們有兩個共同點:

1、行動前都立下了軍令狀;

2、行動中都因主觀上的因素而違反了軍令狀。

理論上隨之必然推出的結論當然是:行動后都應該按違反軍法論處(斬首)。

可在現實中,諸葛亮作出並讓我們看到的結論,卻是:對馬謖,按違反軍法斬首;對關羽,卻輕描淡寫一筆帶過從此不提。

這,難道就是諸葛亮在《出師表》里以過來人資格大言炎炎的所謂"不宜偏私,使內外異法"么?他自己,難道做到了內外同法么?斬馬謖贏得了去私嚴法美名,放關羽卻沒有徇私違法之嫌么?

於是,值得進一步研究:諸葛亮為什麼斬馬謖卻不斬關羽?究竟是什麼使他區別對待、厚此薄彼?

答案只能是:關羽比起馬謖來和自己關係更親密。這個答案的得出又首先是基於:關羽比起馬謖來和劉備關係更親密。難道不是嗎?春秋無義戰,三國同樣無義戰,對一名將官來說,熱衷義氣也好,言過其實也罷,自作主張違反軍令狀,都是在拿千千萬士兵的生命作賭具,都是違法犯罪,在應受處分這一點上是平等的。微妙就微妙在:從白帝託孤時劉備對馬謖"言過其實,不可大用"的評價看,失街亭時他倘若活過來,對馬謖恐怕也只會定斬不赦;可,劉備在生時看到關羽義釋曹操,卻可以用一句"望權記過,容將功贖罪"來為之開脫,因為,他自己就是和關羽桃園三結"義"而發家的。蓋世聰明的諸葛亮當然不會不懂得對他的主公順水推舟:"留這人情(指關羽義釋曹操),教雲長做了,亦是美事。"可見,對於關羽肯定拗不過人情關這種性格特點,諸葛亮也早已經是"雞吃螢火蟲——心知肚明",微妙就微妙在,他可以為了成全關羽的人情(進而更重要的是成全了劉備的人情),不惜隨意開法網之一面,事後還假模假樣地寬囿他——因為他是曾經跟隨玄德公踏雪三顧茅廬的雲長啊!換了本來就不討玄德公歡心的馬謖,項上人頭當然保不住啦!

只可惜,這麼一來,諸葛亮本人以及他被後人屢屢稱道的所謂"不偏私",成了一個美麗的謊言,一張虛誇的牛皮。

揮淚斬馬謖在正史中有記載(比如《三國志》和《資治通鑒》),華容道義釋關羽卻彷彿只見於《三國演義》,似純屬小說家言。有人會說,好比電視里主人公不可能早早地死掉,否則戲就演不下去了,關羽也不可能因為放了曹操而就被砍頭,否則一部波瀾壯闊的三國也就唱不下去了。這種看法有一定的道理,卻仍然低估了羅貫中的智商。他是深諳"文學即人學"之道的,埋伏下了如此精妙的線索,使得六百年後的我們某天早晨醒來還會忽忽有所悟:馬謖是個冤大頭,冤大頭豈止馬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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