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與風俗

回族是個神奇的民族,有著自己獨特的文化系統,儘管形成的年代並不久遠,但是對於歷史的影響卻是極為深遠的。回族有著許多的禁忌,不但自己要嚴格遵守,也要求其他民族的人遵守自己的民族禁忌。那麼,回族的禁忌有哪些呢?就請隨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回族的禁豬習俗

豬是回族群眾最為敏感的一個話題,也是回族風俗習慣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長期以來,無論遇到什麼阻力和壓力,始終未改變回族禁養豬?禁食豬肉的習慣。

回族為甚麽禁食豬肉呢?這得從古阿拉伯的習俗說起。猶太教伊斯蘭教創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島就有勁是豬肉的習俗,因為阿拉伯半島氣候炎熱,且多為沙漠,不利於豬的生長和發展,豬的傳染病很多。所以當時阿拉伯半島上的閃米特人以牧羊?駝為主,不養豬。古埃及人也視豬是不潔和厭惡之物。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在他的(歷史)一書中記載埃及?中東的所見所聞:在埃及人的眼裡,豬是不潔的畜類,如果一個人走路時偶然觸到了一隻豬,他立刻要趕到河邊穿著衣服跳到河裡去,即使牧豬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沒有人願意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

這說明古埃及人當時禁豬很嚴格,不但不吃豬肉,連摸?碰都不行,而且對牧豬人也討厭。猶太教創立后,為了適應當時阿拉伯地區禁養豬的習俗,把禁食豬肉當做戒律寫進聖經(舊約全書)中的(未利篇)第十一章中:凡蹄分兩半,倒嚼走獸,你們都可以吃。豬因為蹄分兩半卻不反芻,就與你們不潔凈。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吃,都與你們不潔凈。這裡強調的戒律,已不是一般的衛生清潔,而具有濃厚的宗教的聖潔觀念。公園7世紀,穆罕默德開始傳播伊斯蘭教,為了消除頻繁的戰爭,促進在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等方面的戒律,吸收了猶太教(舊約全書)中有關禁食豬肉的戒律,並在此基礎上加以補充?完善,列入(古蘭經)中,先後四次反覆強調。如(古蘭經)第三章一百七十二節中指出:他(指安拉)只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古蘭經)在強調禁食豬肉的時候,也說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為了活命吃一點,真主是寬恕的。這些禁令都是以安拉的名義頒布的,穆斯林必須無條件接受和遵守,不能有半點懷疑。由於伊斯蘭教的這些規定適應了當時人民的生活習慣,順應了當時阿拉伯地區發展的要求的客觀要求,因而,是伊斯蘭教逐步擴大,傳播與亞、非廣大地區。我國唐人杜環在(經行記)中講到:大食法不食豬、狗、驢、馬等肉。

唐宋時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國經商,因他們信仰伊斯蘭教,所以把禁食豬肉的習俗也帶到了中國。宋人朱在(萍洲可談)中已記載了這一習俗:至今番人但不食豬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則不食。經過歷史幾百年的發展,他們後來大多數人成了後來的回族。13世紀初葉,由於成吉思汗的西征而被迫東遷的中亞、西亞、波斯、阿拉伯等地的穆斯林,後來也都基本發展成為回族。他們對伊斯蘭教的戒律特別重視,嚴格遵守其規定,並逐步發展成為一種風俗習慣,西域夷人安插中原者,多從駕而南,號色目種,隆準深眸,不啖豬肉誦經持齋,歸於清真。可見,元時江南一帶聚集的回族已形成不吃豬肉的習慣。明代開始時,由於回族建功立業,加上明武宗時,後宮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對回族在一個時期內還比較親近,回族的風俗習慣也受到了尊重。在正德年間有【禁民間畜豬,著為令】之事,但後來,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壓迫,回族的信仰和宗教習慣也開始受到限制和歧視,甚至誣衊。這說明明末慧明不是豬肉的風俗習慣,以遭到統治階級的破壞。

清代,回民不吃豬肉的風俗習慣更是遭到了嘲弄和污衊。統治階級在殘酷鎮壓西北回民起義后,為了區分回民和漢民,以是否吃豬肉來檢驗,以致引起更多的回民的反抗與鬥爭。越是在有壓力的情況下,回民越保持自己的習慣。清代著名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典禮)中解釋(古蘭經)中有關禁食豬肉的戒律時說:諸是畜類中最污濁的,其性貪,其氣濁,其心迷,其食穢,其肉無補而多害,樂從卑污,有鋸齒,好攫,食生肉,愈壯愈懶,老者能附邪魅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國民黨統治時期,回民不吃豬肉同樣遭到侮辱。【南華文藝】公然刊載文章,造謠說回族清真寺里供有豬像,這是回民的祖先等等,引起了回民的強烈反抗,以致發展到全國回族的反抗運動。

回族經過長期的歷史發展和在與歷代反動統治階級的壓迫、歧視的鬥爭中,對豬的禁止更加嚴格。

現在我國回族不僅禁吃豬肉,而且還禁養豬,甚至從思想意識和感情上反感和見不得豬。有些回民見了豬就背轉過臉,有些嗅到豬肉味就噁心、嘔吐。碰到賣豬肉的鋪子、飯館,就趕緊躲開。凡是做過豬肉的鍋、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觸碰。在不得已用時,要用火燒鍋,用滾開水燙碗、盆。寧夏、甘肅等地的回族連豬字提也不提,爸豬稱為【狠賊熱】把豬肉稱作【大肉】,把豬油稱作【大油】。對豬和豬皮製作的系列產品也很少用。如不用豬鬃、豬毛刷子、不用豬毛牙刷,不用豬油做的香皂肥皂。寧夏涇源、西吉、同心、吳忠,甘肅臨夏、平涼等許多回民聚居地的回民連豬皮鞋、豬皮夾克也不穿,甚至有些相生是屬豬的,也自稱為屬黑的,這一切已成為我國回族人民一項重要的風俗習慣。

二、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習俗

回族在飲食方面,除了禁食豬肉外,還禁食狗、驢、騾等不反芻動物的肉。禁食兇猛禽獸和自死的牛、駝、羊等牲畜,僅是一切動物與飛禽、家禽的血,進是非穆斯林和非誦真主之名屠宰的動物等,

回族這種嚴格的禁食習俗,也與伊斯蘭教有很大的關係,【古蘭經】第五章第三節中強調指出「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殺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獸吃剩的動物,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們吃神石上宰殺的;凡為飢荒所迫,而無意犯罪的(雖吃死物,但無罪過),因為真主確是至赦的,卻是至慈的。」

禁食血液。在伊斯蘭教還未產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為一種宗教禁忌。他們認為人的靈魂存在於血液之中,吃血是瀆神行為。

禁食死物,使人們在生活中積累的一種經驗,怕食物中毒,後來被寫進【古蘭經】,戴上了宗教色彩。中國伊斯蘭教學者劉智再解釋禁食自死物等規定時說:「自死物不可食的原因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氣質之性。本然之性對人生有益,而氣質之性是由血氣而生,為貪惡嗜欲之性,有累於心者也,所以生物必宰而後食,這是為了去其血氣。」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經過長期的發展,非常注意飲食的選擇。我國清代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至聖實錄】中指出;「六畜中可以驅使而不可食者三,馬、騾、驢也;可以驅使而復可以食者二,駝與牛也;只可供食不可驅使者,羊也。」這就逐步養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習慣,也養成了不吃馬、騾、驢肉的習慣。現在回族對那些性情惡劣,喜吃污穢,形狀怪異、暴目、鋸牙、鉤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狸、獅、猿、猴、貓、鷹、雕、刺蝟、熊、蛇、田雞、鼠類等等,對這些東西一律不吃,除非在萬般無奈下,保全性命時,可以少吃一點維持生命,但不能吃飽。

回族對可以食的牛、羊、駱駝、鹿、雞、鴨、鵝、鴿、鶉、兔等畜禽,也要請阿訇或懂得宰牲規戒的穆斯林來宰,形成了宰牲制度,即宰前,要洗大凈和小凈,如宰牛、羊、駝時,需用繩子捆綁其兩條前腿,並將這些可食畜禽擺成頭南,尾北、面西的姿勢,宰牲時必須先念誦真主名,俗稱「道泰斯米葉」:「比斯敏倆希熱赫瑪尼熱黑米」,即:奉真主之名!然後切斷畜禽的食管、血管、氣管,待控凈血液之後方可剝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滾水燙皮、燙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殺的牛、羊、雞等畜禽。

回族這種特別講究的宰牲習慣,從古至今一直沒有改變過。在元代,成吉思汗開始制定了一條重要的禁令,嚴格禁止用斷喉法殺羊,凡宰羊必須按蒙古古族的破腹法宰之,違者要處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窩闊台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堅持這條禁令。由於這條禁令有悖於回族宰牲的風俗習慣,所以,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反對。他們不向朝廷獻貢物,迫使統治者收回了這條禁令。

回族對食用海里的動物也有很多講究,不吃形狀不端的水族麟蚧、螃蟹、魴鯊、鯨、鱉等,不吃那些食小魚的大魚。要吃有頭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鱗的魚。如鱗、鯽、草、鰱等魚。對於那些魚類吃時也不屠宰,認為魚的血氣在水,離開水,血氣之牲即無。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說過:「我們可以食用兩種非屠宰動物:魚和螞蚱。」回族一般不吃鴿子肉,傳說鴿子保護過穆罕默德,所以回族當中有「吃鴿子肉要用金刀宰」的說法。

三、回族禁煙酒習俗

回族不喝酒,在家裡也不備酒具,家裡來客人一律不擺酒,有時為了接待客人,在參加宴會時,別人敬酒和碰杯時,回族多以水、橘子汁、高橙等飲料代替。有些回族本身就不願意和飲者同桌聚餐。回族對酒不像對豬那樣憎惡,城市裡的回民現在也有喝酒的,但他們都背過父母去喝。回族禁酒主要是受了伊斯蘭教的影響,因為飲酒為伊斯蘭教所嚴禁。古代阿拉伯人素有飲酒的習慣。公元622年,穆罕默德從麥加遷到麥地那以後,遇到幾次喝酒的人,開始,有人問穆罕默德許可不許可?穆罕默德回答說:「這兩件事都包含這大罪,對於世人都有許多利益,而其罪比利益還大。」(《古蘭經》2:219)沒有明確禁酒。後來有人繼續喝酒,而且勸說不聽,酒醉后嘔吐、胡說,不能禮拜等等。穆罕默德說:「通道的人們啊!你們在酒醉的時候的時候不要禮拜,直到你們知道自己所說的是什麼話。」(《古蘭經》4:43)這就是說在禮拜外的時間還可以喝酒。後來飲酒者繼續飲酒,且酒醉后,出手打人,傷害他人和物,並相互成為仇家。穆罕默德曾命令用蜜棗樹枝和皮鞭抽打飲酒者。在阿布?伯克爾時代鞭笞飲酒者40鞭,後來鞭笞80鞭。最後穆聖受主的啟示又下禁令:「通道的人們啊!飲酒、賭博、拜像、求籤,只是一種穢行,只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以便你們成功。惡魔惟願你們因飲酒和賭博而相互仇恨。」(《古蘭經》5:90)

回族由於受《古蘭經》的影響,嚴格禁酒,毫無變通辦法。長期以來,養成了不飲酒的良好習慣,而且也認識到酒的危害。筆者調查時,回族群眾認為,酒是一種麻醉飲品,飲酒者不但對身體健康不利,而且在歷史和現實當中,因飲酒耽誤國家大事、敗家、喪身、違法亂紀、為非作歹、毀壞自己名譽的不勝枚舉。所以,回族認為飲酒是不光彩的、不應該的,必須嚴格禁止。對孩子從小就進行教育,不許飲酒。現在回族無論是烈性劣酒,還是甜酒、啤酒,都在禁止之列。

回族也不抽煙,認為抽煙,特別是抽鴉片是一種犯罪,所以過去回族抽鴉片的很少,「百里無一」,男女老少皆知道它的毒害。因此,長輩對晚輩,婦對夫都常常進行勸導教育、敲警鐘、如回族民間有一首歌謠就是婦勸郎不要抽鴉片:「你不要抽洋煙,抽上洋煙花光錢,到老受艱難,一時發了癮,渾身犯癱困,走在人前短精神,說話無人聽。」回民抽紙煙的也不多,即使有,也多是城市裡面的回族青年,現在遇到結婚等喜慶日子,適當準備些紙煙,招待兄弟民族。回民不抽煙,這是一種衛生習慣。他們認為,抽煙一是痰多、骯髒、不衛生;二是抽煙可致肺癌等多種疾病,對人的健康十分不利,這是很有科學道理的;三是抽煙的人壽命短。據有關統計,二十五歲以上的人,每天抽四十支煙,其平均壽命比非吸煙者短8歲,所以回族不喜歡抽煙。有的回族老人還反對別人到自己禮拜的屋裡抽煙。著名記者范長江在【中國的西北角】一書中說:「為人事方面則漢人身體孱弱,衣服襤褸,鴉片殘害的蒼黃瘦臉,掛在多半漢人頭上!凡是身體壯實,衣服整齊,騎高頭大馬者,都是回回。」

由於回族不抽煙、不喝酒,所以回族一個個紅光滿面,面目清秀,身體強壯,不吐痰不喘息,即使年屆古稀的老人,也能照常騎自行車,參加勞動,因此,長壽老人頗多。在1983年人口普查中,寧夏有22位老人,其中21位就是回族,而回族人口還不到全區人口的三分之一。

四、回族禁求籤、玩賭、拜偶像習俗

回族禁止求籤、玩賭、拜偶像。自古至今,男女老少均不讓陰陽、算命先生給自己算命,也不去給別人算命,不揣骨相面,不信風水陰宅,不求仙方神葯,不高驅鬼治病等等。回族認為求籤、算命等這一切都是不正當的污穢行為,因為回族受伊斯蘭教的影響,認為命運是真主安排的,人的一切都有真主前定,所以不搞其他的迷信活動。

回族禁止拜任何偶像,在回族聚居的村寨一般不搞人頭塑像家裡忌擺各種人物和動物塑像,牆上也不掛人頭畫像,只掛山水風景畫。有的回族家裡雖然掛了人物或動物畫像,但在禮拜時,在畫像的眼睛上蓋一張白紙,因為回族只信真主,不信其他一切神靈,也不去崇拜一切偶像,養成了在家裡不擺偶像的習慣。

回族還嚴禁玩賭,認為玩賭對己、對別人、對社會都不利,認為玩賭是「哈拉姆」所賺之錢不勞而獲,是不義之財,使不得。過去回族當中中也有個別人玩賭,其結果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新中國成立前,有首回族歌形象的表現了「十人玩賭九人窮」的下場:「一病未好百病纏,腰子曲的像籠袢,頭上枕的半截子磚,屁股上蓋的是窟窿氈。

回族當中如發現玩賭的,左鄰右舍相勸,父母掄起棍子追打。由與回族反對玩賭,所以現在回族當中玩賭的人極少。

回族還禁忌放高利貸,認為放高利貸使不得,但現在民間有人卻實行變通辦法。另外回族還禁止用食物開玩笑;禁止婦女袒胸露臂;忌漢族到回族家裡借餐具;禁止男子戴金飾;不許過度裝飾;嚴禁扎青(文身)、拔部分眉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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