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肺癌的組織學類型
癌的組織學類型
目前,關於肺癌的組織學類型是由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的方案,在1980年第二界國際肺癌會議上又進行了修訂,已為國內外廣大腫瘤病理工作者所採用,如:
Ⅰ、鱗狀細胞癌
變型:梭形細胞癌
Ⅱ、腺癌
1. 支氣管源性
a、腺泡型
b、乳頭狀型
2. 細支氣管腺泡性
3. 有黏液形成的實性癌
Ⅲ、小細胞癌
1. 雀麥細胞型
2. 中間細胞型
3. 混合型
Ⅳ、大細胞癌
變型:
1. 透明細胞癌
2. 巨細胞癌
Ⅴ、腺鱗癌
Ⅵ、類癌
Ⅶ、其它
WHO提出的上述分類,完全是以光鏡觀察為基礎的。它是單純地從肺癌的細胞形態為依據,而未能真正反映肺癌的組織發生及其分化表型,隨著免疫組化及電鏡觀察在肺癌診斷上的應用,發現由單一的組織學類型及其異質性。
根據光鏡及電鏡觀察,並結合免疫組化標記,肺癌的組織學類型可按其組織發生及分化表型進行分類,其特點是不論何種類型的肺癌,均與支氣管及肺泡的某種細胞相聯繫,即可表達其組織發生,又可顯示其分化特徵,經電鏡觀察或免疫組化標記,即可得到確認。
我們在WHO肺癌分類的基礎上,結合肺癌的超微結構分類及免疫組化標記,提出按其分化表型對肺癌分類。
Ⅰ、來自支氣管表面上皮的癌——具有腺、鱗分化特徵
1. 鱗癌——有的伴有神經內分泌分化
(1) 分化好的
(2) 中分化的
(3) 分化差的
變型:
(1) 梭形細胞癌
(2) 淋巴上皮癌
(3) 基底細胞癌
2. 腺癌——有的伴有神經內分泌分化
(1) 腺癌
(2) 實性黏液細胞癌
3. 腺鱗癌——有的伴有神經內分泌分化
4. 大細胞癌——具有腺、鱗分化特徵
變型:
(1) 透明細胞癌
(2) 巨細胞癌
Ⅱ、來自神經內分泌細胞的癌——具有神經內分泌分化特徵,有的伴有鱗分化
1. 類癌
2. 不典型類癌
3. 小細胞癌(小細胞神經內分泌癌)
4. 大細胞神經內分泌癌
5. 巨細胞神經內分泌癌
6. 不能分類的神經內分泌癌
Ⅲ、來自細支氣管Clara細胞和Ⅱ型肺泡細胞的癌-細支氣管肺泡癌,具有不同的分化特徵
1. Clara細胞型
2. Ⅱ型肺泡細胞型
3. 黏液細胞型
4. 混合型
Ⅳ、其它
在上述分類中,根據分化表型並與其組織發生相聯繫,將肺癌分為各具有不同分化表型特徵的三大類,更為簡明、系統,易於掌握。其中,把從神經內分泌細胞來源的類癌、小細胞癌等,歸為一大類,可統稱為神經內分泌癌。把細支氣管肺泡性腺癌從WHO分類的腺癌中分出來,作為獨立的一大類,稱為細支氣管肺泡癌,因其在臨床病理特徵上有別於一般的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