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少·水臟·水黃——城市飲水安全三大焦點透視

是什麼因素影響飲水安全?如何解決「水臟」「水黃」問題,讓百姓喝上放心水?記者近日就此展開調查。

水源缺少和污染已成飲水安全頭號問題

蘭州、武漢、靖江……短短一個月之內,我國就有三座城市發生飲水安全問題,再次牽動人們的神經。

這只是我國飲水安全環境日益脆弱的一個縮影。近幾十年來,因工業發展和城鎮化推進造成的水資源過度開發和水污染,已經開始威脅城市千家萬戶的飲水安全。因為不符合國家水質標準要求,多個省份的水務公司進入了環保部的督查「黑名單」。

水利部資料顯示,我國人均水資源量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全國年平均缺水量高達500多億立方米。水資源分佈不均,北方缺水尤為嚴重,淮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區的國土面積佔全國的63.5%,但水資源僅佔全國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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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公認的極度缺水警戒線是人均500立方米,而北京、天津等城市的人均水資源量不足200立方米。

北京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都之窗」顯示,目前北京居民喝的每三杯水中,就有兩杯為地下水。而令人不安的是,據北京市水務局數據,北京地下水位已由1999年的平均12米左右下降到2010年的平均24米左右,在北京地面上已形成2650平方公里沉降區。

出於對飲用水安全的擔憂,越來越多的城市人開始更多地飲用桶裝水、瓶裝水,使用過濾器、凈水器……然而,市場上層出不窮的凈水裝置也難以讓人安心。

飲水安全的前提是水源安全。「但現在好水越來越少,水源地水質變差,令人憂慮。」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認為,要解決飲用水安全問題,首先要從源頭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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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國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110座嚴重缺水。除了水少,水還在變「臟」,讓自來水水質雪上加霜。

記者調查中發現,生態補償機制尚未建立,也讓水源地地區面臨水資源保護和經濟發展的兩難選擇。發源於江西安遠縣的東江一路南下,惠澤河源、惠州、東莞、廣州、深圳、香港,約4000萬人的生活用水依靠東江。然而,這個稀土、鉬礦、電氣石儲量豐富的小縣城,為了保護東江源,至今未能摘掉國家重點扶持貧困縣的帽子。

在供水能力方面,一些地區尤其是西南地區水源工程建設嚴重滯后,工程性缺水問題十分突出。西北等地資源性缺水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在一些地方的水源地,由於上游和沿岸保護紅線範圍內並未實施有效保護,水源地周邊垃圾遍地、礦山私采亂開,水面開發旅遊、網箱養魚,水質遭到嚴重污染。還有一些企業將沒有經過處理的超標污水直接排入河流,造成水源污染。

供水管網「二次污染」造成「最後一公里」安全隱患

「水源、供水企業、二次供水是飲用水安全的三個關鍵環節。供水管網的『二次污染』也是影響城市供水質量的重要因素。」傅濤說。

即使水廠的出水水質合格,但在輸水過程中,仍可能遭受「二次污染」的威脅。

水源變差,就需要自來水水廠採取多種措施保障水質。

2012年7月1日起,我國開始強制實施新版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這一標準被業界稱為「堪比歐盟,甚至有些指標超過歐盟標準」。在106項強制標準下,各地都採取措施力求達標。然而從上世紀90年代後期,政府在供水領域投入不足,導致城鎮自來水管網中,相當數量的不達標管網長期運行。

南昌水業公司投入一千多萬元用於添置滿足新國標需求的檢測設備,經檢測其出廠水質達標。但仍有不少南昌市民反映,水裡有異味難以飲用,有關部門發現,問題就出在二次供水管理和設備上。

放眼全國,儘管進行了大範圍的管網改造,但仍有不少低質管網和超年限服役管網。在長期使用過程中,老舊水管易腐蝕、結垢,產生微生物細菌種子,與水中營養物發生反應,形成「二次污染」。

據業內調查,個別城市的供水設施使用年限已接近甚至超過50年,跑冒滴漏現象普遍。因管網老化或挖掘破壞而造成的爆管事故等也時有發生。在北京,老城區管網漏損率達15%至20%。

由於市政供水管網壓力不夠,一些老舊小區六層以上的建築都需要藉助二次加壓實現供水,有些二次供水水箱處於無人看管狀態,常年未清洗、消毒或未蓋加鎖,影響了水質。

水龍頭鉛超標也是一個隱患。溫州市家庭作坊生產的「毒水龍頭」被曝光,經檢測其鋅含量大大超出國家標準。

目前,我國二次供水設施的監管法規仍是空白。但在《全國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通知》中,記者看到有4100億元投資將用於加快推進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

誰來保障飲水安全?

保障飲用水安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任務,一旦發生水質污染,誰來保證飲水安全?

專家認為,解決飲用水安全問題的根本在於確保飲用水水源地安全。

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王子健認為,在重要水源地,應加強監測,建立完善的預警系統。

備用水源地建設對城市極其重要。在蘭州苯污染事件中,由於蘭州本地沒有備用水源,使得保障飲水安全難上加難。

由於缺水,很多地方沒有能力建設備用水源地。在北京,應急備用水源已經作為常態使用。

除了建設備用水源,飲用水安全事件還警示各地應加強日常水質管理。供水企業應對一定時期的水質狀況進行分析,對水環境發生的影響變化進行檢測,按照需要適時給出變化的警戒信息及相應對策。

「國家應建立飲用水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中科院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毅說,一旦信息公開制度形成並成為常態,在出現水質污染時便可有效應急,將危險降到最低。

2013年初,住建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供水企業在年底前建立水質信息公布制度,加快水質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同年1月15日,北京市自來水集團首次在官網公布自來水水質信息。

為應對南水北調水進京后可能存在的「水黃」,北京自來水集團正籌建應急飲用水儲備中心,將儲備3萬桶桶裝水、80萬瓶瓶裝水,能夠滿足50萬人一天的基本飲水需求。

「為保障飲用水安全,制定專門法勢在必行。」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認為,飲用水安全管理法律體系亟待健全,應儘快制定《飲用水安全法》,對水源地、水輸送、水生產、水消費等都作出規範。

《全國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2006—2020)》提出,到2020年,國家將全面改善設市城市和縣級城鎮的飲用水安全狀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

環境保護部曾先後啟動了全國城市、城鎮和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狀況調查工作,同時加大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執法監督力度。

目前我國已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以及《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2013-2020年)》。

令人欣慰的消息是,環保部正會同有關部門緊鑼密鼓地編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並組織實施,重點是保護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較好湖泊等高功能水體,消滅劣Ⅴ類等污染嚴重水體,加強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規劃考核斷面水質監測。

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浩說,自來水從水源地、水廠、管網到用戶家中,都要有相應的管理規範,政府、企業、公眾包括物業公司均須負起責任。(記者顧瑞珍、關桂峰、吳鍾昊)

【鏈接】「越研究越令人畏懼」--一位全國人大代表的水安全憂思錄

新華社北京11月19日電 題:「越研究越令人畏懼」--一位全國人大代表的水安全憂思錄

新華社記者李斌、王敏、黃艷

「越研究越令人畏懼!」

連任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湖北省政協副主席、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呂忠梅,是一位從事環境法研究30多年的專家,從2009年開始持續研究中國水安全問題,每年形成幾十萬字的水資源可持續發展年度報告。記者最近對她作了專訪。

「水安全危機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問:水安全問題到底嚴重到什麼程度?

答:以水資源緊張、水污染嚴重、水污染安全事故頻發、水生態系統破壞以及洪澇災害為特徵的水安全危機,已成為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制約,必須高度重視。具體表現在:

一是水資源短缺形勢嚴峻。我國總體上是一個乾旱缺水的國家,水資源人均佔有量僅相當於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在城市化快速推進的背景下,城市缺水範圍不斷擴大,缺水程度加劇。工農業生產存在大量水資源浪費情況,部分調水工程加劇局部水資源緊缺。

二是水質污染與飲水安全問題突出。全國水質污染狀況總體堪憂。以2011年水利部水資源公報公布的數據為例,全國主要流域的I至III類水質斷面佔64.2%,劣V類佔17.2%,其中,海河流域為重度污染,黃河、淮河、遼河流域為中度污染;化肥使用量逐年攀升,農村面源污染壓力不斷加重,對環境質量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受水質惡化影響,全國居民生活飲水安全形勢嚴峻。此外,地下水超采以及污染帶來的公共安全隱患日益明顯。

三是重大水環境污染事故頻發,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內近幾年每年發生的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

四是由於圍湖造田、築壩攔汊、填湖造地以及過度城市建設與房地產開發,使水生態空間萎縮,生物多樣性減少。

五是經歷幾次大規模「圍湖造田」「圍湖造地」運動,影響了湖泊生態平衡,加劇了污染。由於蓄水量下降,水體萎縮,一些湖泊資源豐富地區旱災頻發,生態系統遭受重創。

「理應納入新型國家安全戰略」

問:如何看待水安全問題的戰略地位?

答:水安全問題是非傳統安全的重要元素,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支撐,是生態環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統,具有很強的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

進一步分析,水安全問題不僅事關農業農村發展,而且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不僅關係到防洪、供水、糧食等安全,而且關係經濟安全、生態安全、國家安全,兼具非傳統安全中的經濟、文化、社會、生態、資源等多種安全元素,理應納入新型國家安全戰略。

三管齊下確保「水安全」

問:今天該用何種方式確保水安全?

答:按照依法治水的思路,要確保水安全,需要滿足3方面要求。

一是完善立法。目前水資源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與水資源保護法律相配套的法規、條例尚不全面;水權制度也不完善,水權交易在法律上沒有明確依據。

二是嚴格執法。目前存在管理機構和職責不適應水資源保護的現實,導致執法不能或者執法不嚴,水安全保護立法難以落實的情況較為普遍。其中,既有流域管理上的「條塊分割」、區域管理上的「城鄉分割」,也有同一流域水源功能管理上的「部門分割」。

三是全民守法。要加強公民環境教育,提倡綠色消費,培養理性消費觀。

解決「心腹之患」難度更大

問:解決水安全問題有多大難度?

答:如果說範圍不斷擴大的霧霾是人們的「心肺之患」,那麼包括水污染等在內的水安全問題,就是「心腹之患」。水體一旦被污染,治理和恢復過程比防治大氣污染還要困難。

由於覆蓋面很廣,水污染有時比較隱蔽而不容易發現,加上跨區域管理體制不順以及面源污染問題,治理起來非常困難,治理時間更長,資金投入會更大。受污染的水一旦被人飲用,會直接進入人體循環系統,影響健康,而且這種危害可能是潛在的與長期的。

警惕最後一滴水是我們的眼淚

問:怎麼看未來水形勢?

答:專家預計,我國將在2030年左右出現用水高峰,屆時全國用水總量將達到上限,供需矛盾會更加突出。

另一方面,全民節水意識不強,生產生活中浪費水、污染水、破壞水現象十分普遍,加劇了水資源供給壓力。當務之急是大力建設節水型社會,尤其是水資源較為豐富的南方地區更要引起警覺。

如果不能很好節水、護水、治污,廣泛發動人民群眾參與,那麼人類的最後一滴水真可能就是我們的眼淚。(完)

【鏈接國水源地水質逾一成未達標 水利部門詳解其因

新華社北京11月19日電(記者於文靜、白明山)水利部最新調查評價結果顯示,通過對4555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調查,水質達標率為86%。其中,水庫型水源地達標率為90.5%,地下水水源地為80.9%左右,河道型水源地為89%左右,湖泊為65%左右。

水利部負責此次調查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地下水水源地水質不達標區域,主要分佈在長江以北地區;地表水水源地水質不達標區域,主要在水污染較為嚴重的流域和地區。

「水源地水質不達標不僅增加制水工藝的複雜性,而且新出現的不達標將造成一些水廠原有凈水工藝需要調整,增加建設和運行成本。更有甚者,有的水質不達標問題很難處理,影響水廠的良性運行和用戶的飲水安全。」水利部農村飲水安全中心副主任閆冠宇說。

調查顯示,我國水源地水質不達標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一些地區受資源條件限制,水質本底值存在超標情況;也有人為因素,水污染問題嚴峻,湖庫型水源地富營養化問題日趨嚴重,大量重工業項目布設在大江大河沿岸,江河及周邊的流動污染源風險較大,直接威脅水源安全。

據2013年水利系統監測資料,全國開展監測的20.8萬公里重要江河河段中,全年Ⅰ-Ⅲ類水河長佔68.6%,比2012年提高1.6%,但Ⅴ類及劣Ⅴ類河長仍有20.6%;全國開發利用程度較高和面積較大的120個主要湖泊全年總體水質Ⅰ-Ⅲ類有39個,占評價總數的32.5%;開展評價的5134個水功能區中,滿足水域功能目標的2538個,佔49.4%。

水利部稱,目前全國仍有部分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未獲省級人民政府批複,特別是對跨行政區水源地,保護和受益主體不一致,保護責任和管理措施難以落實。水源地保護管理機制和能力有待完善提高,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可操作性有待加強。隨著城市發展、人口和排污越來越集中,水源保護面臨更大壓力。(完)

【鏈接】短評:用法治破解「多龍治水」之困

新華社北京11月19日電題:用法治破解「多龍治水」之困

新華社記者鄭昕、閆祥嶺、吳鍾昊

飲用水污染、水生態破壞、地下水枯竭……當前,我國越來越多地方遭遇水安全問題,水安全已成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不得不面對的一道坎。水安全既關係到人們的生活,也關係到工農業生產,要想徹底邁過這道坎,必須破解「多龍治水」的格局,以法治手段增強管理部門「一盤棋」的意識以及治理效果。

武漢、蘭州、靖江……一年之間,我國就有3座城市因飲水問題牽動公眾神經;國內一些原本水資源豐富、景色秀麗的地方,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雖然經濟實現快速增長,卻耗費了極大的環境成本。發展帶來的環境「犧牲」之中,水安全首當其衝,一些地區的水資源要麼極度匱乏,要麼嚴重污染,陷入了人民生活和工農業生產「叫渴不迭」的窘境。

這種現象大量存在,不外乎一些地方陷入發展「誤區」。相比於礦產、森林等資源,水資源變化速度快、影響範圍廣,水安全管理也具有明顯的跨區域特徵。但在水安全治理上,一些地方沒有把本區域對發展的需求、對水資源開發的力度放在全局和整個流域的角度去考慮,應對政策措施自然局限於一城一地,缺乏統籌協調與聯動。

以簡單的河流管理為例,不少河道是行政區劃的天然界限,河道兩側屬於不同城市管理,即使在同一城市,水利、交通、園林、環保等多個部門都負有責任。然而,都負有責任往往意味著都不負責任,讓一些部門有了「踢皮球」的空間,阻礙了整個河道的統一規劃、統一治理,反倒有越治越污的趨勢。

水多了、水少了、水髒了,都會帶來水危機;無論是部門分割所帶來的「多龍治水」,還是地區分割所帶來的「多龍治水」,都會使水危機加劇,解決的正確路徑只能是依法治水。要在法治的框架內,對管理者業已習慣的條塊分割格局「動動刀子」。

說到底,條條塊塊的扯皮無非為了爭「利」躲「責」,而「一盤棋」意識恰恰能夠從區域、流域層面對水資源和有關建設進行統一規劃、進一步細化權責。不僅僅包括全國範圍內的水資源調配,大江大河流域的全面治理,也要對小流域河流、小面積湖泊進行統籌規劃,劃定「紅線」,以改變當前普遍存在的各自圈水、不顧下游的現象。

中國水問題的治理與水危機的消除,最終只能走法治之路,只有以強有力的涉水良法作基礎,才能真正解決部門分割和地區分割所造成和加強的治水難題。20多年來,我國先後頒布了水法、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接下來,還需要各地、各流域依照情況制定相關的流域水環境工作條例、「河長制」原則等,建立起水安全法律體系,為依法治水實現法律保障。

把「綠水青山」兌現為「金山銀山」,就要將水安全上升到國家安全的高度加以認識。保障水安全是長期而複雜的工程,必須以依法治水思維破解「多龍治水」之困,以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和踏石留印的勁頭保護、開發、利用好現有水資源,實現天藍、地綠、水凈的美麗中國目標。(完)

運營人員: 靳美晨 MZ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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