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率達六成

2月9日,全市衛生計生工作會議明確,今年將繼續深入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完善生育服務、幼兒養育等配套政策,不斷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到2018年底,全市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配置率達80%。哪些公共場所應當配置母嬰設施?我市配置情況如何?如何推動這項工作?記者進行了解。

我市「三步走」建母嬰室

2016年,國家衛計委出台《關於加快推進母嬰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進母嬰設施建設。市衛計委黃松路介紹,我市提出「三步走」總體目標:到2017年底,每個區縣按要求建成不少於1個公共場所母嬰設施;到2018年底,全市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配置率達到80%;到2020年底,所有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基本建成標準化的母嬰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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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設施配置有舒適標準

為將母嬰室建設成為孕期和哺乳期母親安全、舒適、衛生的私密空間,我市制定《公共場所母嬰設施配置推薦標準》:公共場所母嬰設施的基本配置應包括防滑地面,帶安全扣的嬰兒尿布台,提供熱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嬰兒床,便於哺乳休息的座椅,保護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鎖的門、帘子遮擋設備等,設置統一的母嬰設施標識和醒目導向標誌。鼓勵公共場所根據自身條件,按照舒適配置的標準建設母嬰設施,包括恆溫空調、尿不濕自動銷售機和呼叫設備。

我市母嬰設施配置率達六成

市衛計委今年1月底摸底調查數字,全市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有16家,已配置母嬰設施的有10家,配置率達62.5%;全市已建成母嬰室面積總計118平方米,母嬰室基本達到國家規定的配置標準,另有72平方米正在建設中。已建成的屯溪農村商業銀行和休寧縣醫院母嬰室均安裝電加熱水龍頭,開闢嬰兒活動區,設置書刊擺放架,能夠為母嬰提供溫馨舒適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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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納入各類創建評選條件

由於事先沒有納入建設規劃,我市在火車站、客運站和商業中心等公共場所新建母嬰設施,存在「選址難」問題;我市人口總量小、密度低,個別母嬰設施建成后使用率不高,社會效益沒有達到最大化;一些單位重視程度不夠,不願增加成本設立母嬰室。在我市推進公共場所母嬰設施建設工作中,這些困難和問題亟待解決。市衛計委工作人員建議,應將公共場所母嬰設施建設納入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建築設計規範,列入相關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文明城市、衛生城市、A級旅遊景區創建的重要評選條件。

(許晟 來源: 黃山晨刊)

運營人員: 馬文晶 MZ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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