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重慶市實施全面兩孩政策須知(一)

一、全面兩孩生育政策知多少?

一是「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兩個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其中一個或者兩個子女經市或者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患有非遺傳性疾病,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其中一個或者兩個子女患有遺傳性疾病,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是經醫學干預后,市或者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可以生育正常嬰兒的。

二是再婚家庭生育政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育有一個子女,再婚後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合計育有兩個及以上子女,再婚後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生育還要不要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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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一孩、二孩審批,實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符合規定條件要求再生育的(三孩及以上),仍需要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三、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優待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已生育一個子女並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繼續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繼續按規定享受獎勵扶助、特別扶助以及其他相關待遇;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生育第一個子女並自願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婦,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範圍。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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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流動人口一孩、二孩生育登記

流動人口可以在現居住地享受一孩、二孩生育登記等服務。

五、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如何進行生育服務登記

生育第一個子女或第二個子女前,夫妻可到一方戶籍地或在女方現居住地的鄉鎮街道計生辦,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進行登記,自主安排生育。夫妻憑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就可以辦理登記,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併發放生育服務證。

來源 ▏江北區衛計委

編輯: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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