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酒能治病 但9類病患最好不要喝藥酒

酒不是萬能療法,既有它的適用範圍,自有它的禁忌一面。古謂:「水能載舟、亦能復舟」。藥酒與健康的關係,正如古訓這一哲理。適用的飲之則受益,反之則受害,適量飲用者受益,過量飲用者則受害,因此應當切記。下面要介紹的是,哪些病患最好不要喝藥酒。

1、消化系統疾病,如消化性潰瘍、食管炎、胃炎、胰腺炎、脂肪肝、肝炎、肝硬化、慢性胰腺炎、慢性結腸炎等均應忌酒。藥酒更不相宜,有的直接刺激,使癥狀加重;有的在肝內集聚,使肝細胞受損,加重病情。

2、心血管系統疾病,如高血壓,飲酒可使血壓升高,時間愈長,血壓愈高。冠心病飲酒雖少量飲用能使狹窄的冠狀動脈略有擴張,病情可獲緩解,但長期大量則使酶的活性受抑制,增加冠狀動脈硬化的發病率。其他各種器質性心臟病亦因其能加快心率,擴張血管,增加心臟負荷,最好不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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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感疾病,如感冒、咽喉炎、氣管炎、發熱、咽痛、咳嗽等因其能加重病情,均須停飲。

4、卒中(中風)患者,飲酒過多往往誘發血栓形成,如伴高血壓、動脈硬化、糖尿病及吸煙等危險因素時,將提高卒中的發病率,提早發病時間。

5、骨折或跌打損傷后,飲活血止痛之藥酒,早期切忌過量,以防損害骨組織的新陳代謝,影響修復能力,延遲損傷的癒合。少量飲用有活血通絡的作用,可促進早日痊癒。

6、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應禁酒。

7、癲癇患者,飲酒可誘發癲癇發作。

8、患慢性疾病,凡見低熱或潮熱盜汗、消瘦乏力、顴紅口乾、手足心熱等陰虛火旺之證者,均不宜飲用,以防酒性助熱傷津,加重病情。

9、癌症患者,最好不要飲酒。

酒本身就是葯,也可以治病,與葯同用,葯借酒勢,酒助藥力,其效尤著,而且使適用範圍不斷擴大。因為藥酒既有防病治病之效,又有養生保健、延年益壽之功,因而深受民眾歡迎。我國目前飲酒者約1.1億人,每年釀酒用糧食約125億公斤,可謂飲酒大國。但如果不宜飲用或飲用不當,也會適得其反。因此有節制地飲酒和注意飲用酒和藥酒的各種禁忌則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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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飲用不宜過多,要少飲。凡服用藥酒或飲用酒,要根據人的耐受力,要合理、適宜,不可多飲濫服,以免引起頭暈、嘔吐、心悸等不良反應。即使是補性藥酒也不宜多服,如多服了含人蔘的補酒,可造成胸腹脹悶、不思飲食;多服了含鹿茸的補酒則可引起發熱、煩躁、甚至鼻衄(即鼻出血)等癥狀。

2.不宜飲酒的人,不能飲。凡是藥酒或飲用酒,不是任何人都適用的,不適用的,就要禁飲。如孕婦、乳母和兒童等人就不宜飲用藥酒,也不宜飲用飲用酒。年老體弱者,因新陳代謝功能相對緩慢,飲用藥酒也應當減量,不宜多飲。

3.要根據病情選用藥酒,不能亂飲。每一種藥酒,都有適應範圍,不能見藥酒就飲。如遇有感冒、發熱、嘔吐、腹瀉等病症的人,要選用適應藥酒,不宜飲用滋補類藥酒。

4.不宜飲酒的病症,不能飲酒。對於慢性腎炎。慢性腎功能不全、慢性結腸炎和肝炎、肝硬化、消化系統潰瘍、浸潤性或空洞型肺結核、癲癇、心臟功能不全、高血壓等患者來說,禁飲酒,即使藥酒也是不適宜的,以免加重病情。不過,也不是絕對的,有的病症服用針對性的低度藥酒,不僅無礙,反而有益。但也應當慎用。此外,對酒過敏的人或某些皮膚病患者也要禁用或慎用藥酒。

5.外用藥酒,不能內服。凡規定外用的藥酒,則禁內服。

運營人員: 楊亞茹 MX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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