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還款or分期還款?你知道哪個更適合你嗎?

很多人辦信用卡的初衷是為了方便日常消費,但是刷卡過度到了還款日沒錢還款麻煩就來了。不管持卡人選擇信用卡最低額還款還是分期付款,都是需要向銀行支付額外的利息或費用的。今天我們將信用卡最低還款額與信用卡分期來做下對比,看看哪個更適合你。

只還最低還款不記徵信,但有利息

現在銀行都會在在你的信用卡賬單日計算出的最低還款額,一般為到本賬單日為止已使用額度的一定比例。持卡人透支信用卡后,銀行在還款日並不要求客戶歸還全部金額,並允許客戶還使用額度一定比例的金額,一般是10%,這就是最低還款額。不過,如果您當期只按最低還款額還款,那麼所有透支額度都將從消費日開始計收利息,是的,你沒有看錯,不是賬單日,而是消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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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持卡人按期歸還最低還款額,就不算逾期,也就是說您的個人信用記錄不會留下污點。因為銀行發放信用卡時與客戶的協議規定,客戶可以按最低還款額還款,所以,按期歸還最低還款額是正常履約的表現,不構成負面信息。而且,持卡人也給銀行帶來了更多的利息收入。

透支部分的利息是怎麼算的

目前,大部分銀行採用全額計息的方式,從消費入賬之日算起,每天收取0.05%的利息,並按月複利計算。

舉例

假設王小姐賬單日為每月21日,到期還款日為次月10日。她10月21日的賬單列出了她從9月21日至10月21日的所有消費記錄,有一筆一萬元刷卡消費,消費日為10月11日。因此,王小姐本次最後還款日為11月10日,「本期應還金額」為10000元,「最低還款額」按10%算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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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王小姐選擇在11月10日當天或之前歸還所有欠款10000元,那麼她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而如果王小姐在11月10日僅歸還了最低還款額1000元,那麼她將被收取從消費日(10月11日)算起的利息,直到還清為止。

在下個賬單日11月21日到來時,如果王小姐沒有還清剩餘款項,那麼她需要支付多少利息呢?我們來算一下:

10000×0.05%×30天(10月11日—11月10日)+(10000-1000)×0.05%×10天(11月11日—11月21日)=195元。

如果王小姐在下一個還款日7月10日依舊沒有全額還款,那麼在11月21日(賬單日)至12月10日(還款日)的免息也將被取消,而且計入新一個月賬單中的195元的利息也將按每天萬分之五的利率產生利息。這也就是月複利的意思。

由於每天都有新的利息產生,早期的利息還會產生複利,如果王小姐在3個月內無法還清欠款,利息將超過千元。欠款時間越長,還款壓力越大。

分期還款有時候更優惠

如果資金一時周轉不開,其實可以考慮使用分期還款的方式償還欠款。分期還款雖然看上去沒有利息,但要支付手續費,這裡的手續費,其實其中也含有銀行變相收取的「利息」。

目前,大部分銀行提供的現金分期業務多為3期、6期、12期、24期,也有部分銀行提供短至1個月的分期,和長至36期的分期。而手續費費率,各家銀行的情況也不盡相同,但整體差別不大,以12期(即1年)為例,基本在年化7.8%-9%之間。

手續費計算公式如下:

現金分期每期手續費=分期總金額×每期手續費費率

我們仍以王小姐為例,10000元欠款若全部做賬單分期,按招行三期2.6%手續費計算,她需支付260元、分六期需支付420元、分12期需支付720元。可見,以王小姐的情況,上述分期還款(3期、6期、12期)要比最低還款額還款更划算。

看了上面的這些對比,信用卡最低還款額與信用卡分期PK,哪個更划算已經很清楚了。短期內能還清餘款可選擇最低還款,如果還款周期較長建議選擇信用卡分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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