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最高可以約定多少利息?

在我國,借貸市場主要由金融機構借貸和民間借貸組成。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借款的行為。借貸利息由雙方自主決定,但約定多少也有個範圍。那麼,約定多少利息才是最理想呢?

利息利率應如何約定?

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的,出借人無權主張借款人支付借期內利息。如果雙方約定,該如何約定利息最好?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不宜超過年利率24%,因為法律規定不超過24%的,出借人可以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而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直接無效。並且,如果借款人已經全部履行義務,他還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如果已經約定年利率在24%-36%之間的借款人自行履行債務的,可認為超過24%、不超過36%的這一部分有效。但是借款人不自覺履行債務,這一部分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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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民間借貸合同會被認為無效?

1、民法規定,違背公序良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在民間借貸中這些合同同樣無效。

2、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出借人是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或者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資金又轉貸牟利,借款合同無效。借款給別人必須是自己合法的自有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款。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這樣的借款合同也無效。

債務人因利息太高還不上怎麼辦?

如果借了高利貸而還不上,如果放貸的人起訴你,那這是最好的,因為你只用承擔24%以內的利息,但一般不會。如果收到人身威脅或騷擾,可以選擇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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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報警並不一定能解決問題,警察可能會因為是經濟糾紛而不管,或勸導威脅你的人通過法院解決。這有利有弊,有可能會因為報警惹怒放貸的人,作出不理智的行為。但警察或多或少有威懾力,一旦再出現被騷擾,可以繼續選擇報警。

來源 | 法律快車

運營人員: 楊亞茹 MX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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