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的職稱如何區分?

醫生的技術職稱分為高、中、初級三級五等。

高級:二等。

主任醫師,若在醫學院校附屬醫院,一般同時具有教學職稱——教授,(教授分為一、二、三、四級)行政級別對應副市廳級;護理為主任護師。

副主任醫師,若在醫學院校附屬醫院一般同時具有教學職稱——副教授,(副教授分為一、二、三級)行政級別對應副縣處級;護理為副主任護師。(醫技科室尚有高級技師)

一般來說,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可以稱為專家,出診則掛牌專家門診。

中級:一等。

主治醫師,(醫技科室稱為主管醫師,尚有主管技師)若在醫學院校附屬醫院一般同時具有教學職稱——講師,(講師分為一、二、三級)行政級別對應鄉科級;護理為主管護師。

初級:二等。

醫師,(醫技科室稱為技師)若在醫學院校附屬醫院一般同時具有教學職稱——助教;(助教分為一、二級)護理為護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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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士;護理為護士。(醫技科室稱為技士)

醫生除技術職稱外,按照職責分工可以分為:

住院醫師,既病人的經治醫生,習稱管床醫生。(有習稱為主治醫生,不是技術職稱的主治醫師的概念,有些人把二者混為一談,概念錯誤)

總住院醫師,科室住院部、病區的醫療技術負責人;有的科室住院部劃分若干醫療組,設醫生組長。

科主任,科室行政負責人,當然,也是醫療技術負責人,主持科室全面工作;副主任,協助科主任工作,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科主任、副主任一般由技術職稱高、具有管理能力的醫生擔任。

需要說明的是,科主任、副主任不是技術職稱的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的概念,有些人往往把二者混為一個概念。

護士長,科室、病區護理工作負責人,有的科室設若干病區,則設科室總護士長,一般的同時兼管科室行政事務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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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科室的工作人員分為醫療、護理二個系統,但又有機的結合為一個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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