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讀民間借貸利息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通俗點來說就是,約定的年利率在低於24%區間,法院支持;在24%-36%區間,法院處於中立地位,如果當事人自願支付,後悔想要回法院不會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會支持,超過紅線36%,法院一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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