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規新增安全座椅規定,安全座椅怎麼選

3月25日起實施的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不得乘坐副駕駛座位,而家庭乘用車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時,必須配備兒童安全座椅。

1、2017年1月份上海發布新交通條例,進一步明確兒童乘車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規定,同時要求12周歲以下兒童不得坐副駕駛位置。新交規自2017年3月25日開始實施。

2、《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1)安排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坐副駕駛座位;

(2)駕駛家庭乘用車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時,未配備或者未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3、綜上所述,上海地區即使後排有家長帶孩子,只要未滿四周歲,就必須配備兒童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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