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梅尼埃病的定義、診斷標準和療效判定標準

定義:梅尼埃病是一種特發性內耳病,表現為反覆發作的旋轉性眩暈,波動性感音性聽力損失,耳鳴和耳脹滿感。梅尼埃病的基本病理改變為膜迷路積水。

診斷依據

1、發作性眩暈2次或2次以上,持續20 min至數小時。常伴自主神經功能紊亂和平衡障礙。無意識喪失。

2、波動性聽力損失,早期多為低頻聽力損失,隨病情進展聽力損失逐漸加重。至少一次純音測聽為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可出現重振現象。

3、可伴有耳鳴和(或)耳脹滿感。

4、前庭功能檢查:可有自發性眼震和(或)前庭功能異常。

5、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眩暈,如良性陣發性位置性眩暈、迷路炎、前庭神經炎、藥物中毒性眩暈、突發性聾、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和顱內佔位性病變等引起的眩暈。

 臨床分期

早期:間歇期聽力正常或有輕度低頻聽力損失。

中期:間歇期除2kHz外,低、高頻率均有聽力損失。

晚期:全頻聽力損失達中重度以上,無聽力波動。

 可疑診斷(梅尼埃病待診)

1 、僅有1次眩暈發作,純音測聽為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伴耳鳴和耳脹滿感。

2 、發作性眩暈2次或2次以上,持續20分鐘至數小時。聽力正常,不伴耳鳴及耳脹滿感。

3 、波動性低頻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可出現重振現象。無明顯眩暈發作。

4 、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眩暈,如良性陣發性位置性眩暈、迷路炎、前庭神經炎、藥物中毒性眩暈、突發性聾、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和顱內佔位性病變等引起的眩暈。

  療效評估:

1、眩暈評定:用治療后2年的最後半年每月平均眩暈發作次數與治療前半年每月平均發作次數進行比較,按:

所得分值=治療后每月發作次數/治療前每月發作次數

分為5級,即

A級:0(完全控制,不可理解為「治癒」)

B級:1~40(基本控制)

C級:41~80(部分控制)

D級:81~120(未控制)

E級:>120(加重)

2、聽力評定:以治療前6個月內最差一次的0.25、0.5、1、2和3 kHz 聽閾平均值減去治療后18~24個月最差的一次相應頻率聽閾平均值進行評定。

A級:改善>30 dB或各頻率聽閾<20 dB HL;

B級:改善15~30 dB;

C級:改善0~14 dB(無效)

D級:改善<0(惡化)

如診斷為雙側梅尼埃病,應分別評定。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