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名城七大類型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五千年的歷史孕育出了一些因深厚的文化底蘊和發生過重大歷史事件而青史留名的城市。這些城市,有的曾是王朝都城;有的曾是當時的政治、經濟重鎮;有的曾是重大歷史事件的發生地;有的因為擁有珍貴的文物遺迹而享有盛名;有的則因為出產精美的工藝品而著稱於世。它們的留存,為今天的人們回顧中國歷史打開了一個窗口。

1982年2月,為了保護那些曾經是古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或近代革命運動和重大歷史事件發生地的重要城市及其文物古迹免受破壞,「歷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被正式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文化價值和革命意義的城市」。從行政區劃看,歷史文化名城並非一定是「市」,也可能是「縣」或「區」。

Advertisements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按照特點主要分為七類。

歷史古都型:都城時代的歷史遺存物、古都的風貌為特點的城市。

傳統風貌型:保留了一個或幾個歷史時期積澱的完整建築群的城市。

一般史跡型:分散在全城各處的文物古迹為歷史傳統主要體現方式的城市。

風景名勝型:建築與山水環境的疊加而顯示出鮮明個性特徵的城市。

地域特色型:地域特色或獨自的個性特徵、民族風情、地方文化構成城市風貌主體的城市。

近代史跡型:反映歷史上某一事件或某個階段的建築物或建築群為其顯著特色的城市。

特殊職能型:某種職能在歷史上佔有極突出的地位的城市。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