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民間風俗之喪葬

喪葬習俗流傳至今,已經有幾千年歷史。世界各個民族都有自己的喪葬習俗。雖然喪葬品準備及喪葬程序不斷減化,但是主要內容並沒有太大變化,並且流傳至今,家家躲不開,離不了。喪葬文化,也是中華民族,幾千年文化文明史中的一部分,它涵蓋了儒家、道家、佛家、三大教派的思想理念。就目前情況看,喪葬習俗懂的人不多,但是,做白事司儀行當的人卻不少。尤其在廣大農村地區依然盛行。

漢族喪葬舊的傳統是講究重殮厚葬,並且夾雜著許多迷信的習俗。漢族自古盛行棺木土葬,葬禮隆重,分殮、殯、葬三個階段進行。

殮,就是給屍體穿衣下棺。人初死入殮前要給死者招魂、沐浴。殮分小殮和大殮兩步。小殮是給屍體裹衣衾,一般用布帛,富庶人家用絲綢,有的皇族用玉衣。大殮是把屍體裝進棺材。棺材稱「壽材」,男棺刻有「壽」字,女棺刻有「福」字,有的則刻以「福祿壽」三字的合寫體。小殮時還要把米放在死者口中,富庶人家含璧、珠等,皇族含玉,近代則含一銀元,均稱之為「飯含」。大殮時往往隨殮一些物品,一般人有衣、被及日常用品等物,富庶人家及皇族隨葬物品繁多且貴重。

Advertisements

殯,就是入殮后停柩於殯宮,殯期長短不一,少則3日,多則30天,主要由奔喪者而定。古代多停棺3個月而葬,至多達7個月。漢族傳統習俗,父母死亡,兒女必奔喪,否則為不孝。而親朋好友將來哀悼祭奠死者,稱之為「弔喪」或「弔唁」。奔喪者均要喪服。古代漢族喪服分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織麻五種,稱為「五服」,用粗、細不同的麻布製成,按親疏關係不同而穿不同的喪服,稱為「披麻戴孝」。近代多用白布做喪服。現代城市一般興胸佩白花,臂戴黑紗。

葬,就是掩埋死者遺體,即棺木入土。舊俗入葬前往往要看風水、擇墳地,謂「擇吉地」。送葬又叫出殯。送葬時,古代漢族一般是「孝子」在前執紼,挽柩者唱輓歌。輓歌到近、現代演變為哀樂。親朋好友寫輓詞或輓聯送葬,到近、現代又演變成送花圈,花圈上寫輓聯。

Advertisements

漢族喪葬還有大致以下的喪葬禮儀:

1.停屍儀式:他被移到正屋明間的靈床上,在親屬們的守護下度過生命中最後的時刻,最好兒孫全在,被視為「有福氣」這叫做"挺喪"。

2.報喪儀式:報喪可以說是人死後的第一種儀式了,它用發信號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訴親友和村人。現在代之由長子電話給親屬報喪,農村地區還有找人到親屬家挨家登門報喪,而親屬一般都會要求報喪人喝一杯水,否則會被視為不吉利。

3.招魂、送魂儀式:客死在他鄉的魂魄,找不到歸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聽到那企望著他的聲音,他才能夠循著聲音歸來。

4.做『七』儀式:人們認為,人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

5.弔唁儀式:一般弔唁者都攜帶贈送死者的衣被,有些地方還會攜帶大量紙錢,以示對逝者的尊重。並在上面用別針掛上用毛筆書寫的"某某致"字樣的紙條。

6.入斂儀式:入殮有"大斂"和"小斂"之分。小斂是指為死者穿衣服,"大殮"是指收屍人棺,漢族民間俗稱為"歸大屋"。

7.喪服儀式:在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後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免罪"。而輩分越晚,喪服越長,寓意:一代更比一代強。

8.出喪擇日儀式:按照迷信的說法,人在剛日死,應選在柔日下葬;柔日死,應選在剛日下葬,剛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

9.哭喪儀式:哭喪是中國喪葬禮俗的一大特色。哭喪儀式貫穿在喪儀的始終,大的場面多達數次。正因為此,現在還出現了專門哭喪的人。而出殯時的哭喪儀式是最受重視的。這時候都是兒女哭。

10.下葬儀式:這是死者停留在世間的最後時刻了,一般都非常鄭重其事。

古有以人殉葬的習俗(主要是近親、近臣和近侍,至清朝人殉仍有遺存),后逐漸以陶俑代之,到近代則以紙紮人像伴葬。現在已經全予取消了。

葬禮以後,有做七、斷七、百日、周年等追悼儀式,並將牌位送歸祠堂,這已從葬禮時對人的儀禮轉為對「鬼靈」、「祖靈」的儀禮。

另外,漢族還有「歸葬」的習俗,就是將死於他鄉的遺體歸葬原籍。

喪事期間,死者親屬要穿孝服,在靈堂守靈。中國古代禮制,把孝服按與死者血緣關係的親疏分為五等,在現代漢語里還有「五服」這個詞,表示血緣關係的遠近。孝服用白布做成,這與西方民族穿白衣做禮服的習俗大不相同。清朝時有一英國人第一次到中國來,遇到出殯的隊伍人人穿白色衣服,而神情卻痛苦悲哀,覺得十分奇怪。在古代,出殯時有人唱輓歌,晉代大詩人陶淵明生前就為自己寫過《輓歌詩》三首。後世的輓聯、挽幛就是從古代的輓歌演變而來的。

喪葬儀式規模大小與死者的地位身份密切相關,在封建社會對不同地位身份的人喪儀都有嚴格的規定。王公貴族、富豪之家常以規模宏大的喪儀來炫耀自己的權勢。《紅樓夢》里寫寧國府死了秦可卿,所用棺材價值數千兩銀子,由二、三百名和尚道士念經,出殯時的隊伍「浩浩蕩蕩,壓地銀山一般」。而窮苦百姓連起碼的溫飽尚且達不到,自然也就談不上「重殮厚葬」了。有時甚至只能用一片席子包裹一下屍體,草草埋掉。

尊長死後,子孫要在家守二十七個月,其間停止交際和娛樂,做官的也必須離職回家守孝,現在僅禁止節日,喜宴燃放煙花爆竹,春節不貼春聯,代之以白紙書寫的「守」以表示對尊親的哀悼,稱「守制」。

喪禮中還分」少喪「和」喜喪「。少喪指年輕逝者,一般悲痛之情更重,而儀規會相對簡樸。而喜喪指年長的逝者,年齡越大,反倒喜悅氣氛越重,儀規也會更重,甚至親屬還會說笑,而這些說笑也是被允許的。

現在逝者要一律火化,也稱」火葬「,其實,火葬不是現在才出現,而是古已有之。

距今七、八千年的新石器時代在西北地區就已出現。《墨子·節葬下》:「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謂之登遐。」《荀子·大略篇》:「氐羌之虜也,不憂其系壘也,而憂其死不焚也。」

火葬習俗或受宗教靈魂觀念支配,我國傳統喪葬涉及火葬的民族:羌族、彝族、怒族、拉祜族、普米族、哈尼族、納西族、瑤族等等。受國家民族政策影響,這些民族現代葬法多以土葬為主。

漢族最初視火葬為異端,火葬焚屍被認為是有悖孝道倫理的惡俗。

但是,宋遼金元時期,長期實施土葬習俗的廣大漢民族地區,火葬方式普遍流行,大有取代土葬習俗的發展趨勢。

而起因:(1)受佛教焚屍葬俗影響而火葬,洪邁《容齋讀書筆記》卷13:「自釋氏火化之說起,於是死而焚屍者,所在皆然。」(2)貧困之家無力承擔土葬費用而實施火葬,《宋史》卷125:「貧下之家,送葬之具,唯務從簡,是以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遽革。」(3)受少數民族葬俗影響而火葬。

王禹偁《東都事略》卷3:「近代以來,遵用夷法,率多火葬。」

只是,到了明、清政府才又對火葬習俗的取締禁絕:《大明律·禮律》:「其從尊長遺言將屍燒化乃棄置水中者,杖一百。」《大明律·刑律》:「子孫毀棄祖父母,父母屍者,斬。」《續高郵州志·禁火葬》「倘示禁之後,仍有此等惡俗(指火葬),許地保及鄰右人報官,嚴拿盡法懲治,地保及鄰右人知情匿報,另行發覺,一體治罪。」

從而導致漢民族地區火葬現象徹底根絕,一些過去實施火葬的少數民族如羌族,也開始轉向土葬,土葬又始成為漢族普遍推行的喪葬習俗。

直至解放以後,國家為了節約土地,杜絕疾病蔓延,規定除部分少數民族外,其餘一律採用火葬。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